支持朱姓員警被持刀遭砍殺 被迫用槍無用槍過當!!(補影片+粉絲團)

kevin0921185 wrote:
請問有人知道哪裡可以...(恕刪)

FB上~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222163751156288
恩,你說的算~~~!!!!
逆低公肖委 wrote:
太多字,我懶的看濃縮...(恕刪)


你看不動因為你不是學法的

我也幫不了你

只是有上法院的人都會知道

如果是一般人的話這個案子機會是多少

那麼對於條件更嚴苛的警察勢必更加不利

開槍合法不代表擊斃合理

不過這裡太多沒學過法的鄉民

都是自己為是的概念

結果到法院吃虧的都是自己

講太多法律概念也是對牛彈琴

你還是先去幫幫自己增加自己的法律概念吧
狗罐頭 wrote:
教學與實務是有差距的...(恕刪)


哎~
又一個搞不懂現實跟演練+模擬的人了~
狗大說的沒錯~~~
實務本來就沒辦法面面具到
等上完都LKK了啦~

現實~~~
空手奪白刃~~什麼都沒有~只有想辦法奪呀
有槍~~~
我這隻呆呆兔還有許多大大都知道要用槍
還跟你用手勒~
當我神經喔~

當然啦~~
經驗也很重要~~~
會砍跟要砍~或是猶豫~~~
要下判斷囉~
只是開就開了~~
不然勒~
換小朱倒地喔~

bigmouw wrote:


你看不動因為你不是學法的

我也幫不了你

只是有上法院的人都會知道

如果是一般人的話這個案子機會是多少

那麼對於條件更嚴苛的警察更加不利

開槍合法不代表擊斃合理

不過這裡太多沒學過法的鄉民

講太多法律概念也是對牛彈琴

你還是先去幫幫自己增加自己的法律概念吧

我想你猜錯了,而是.............我把那幾句話當作放屁
恩,你說的算~~~!!!!
大大~~~
經驗囉~~~
相信您的經驗值非常高~
小朱~
哎~
就當一門實戰的社會體驗課囉~
公道自在人心,公佈監視錄影畫面

一切即可真相大白不是嘛!!!
以下是不用槍警察的遭遇…結果呢?

「縱火被制止四警被殺傷」
台北縣一名精神異常的男子今天凌晨在中和市一家海產店潑汽油企圖縱火剛好被四名正在店裡吃宵夜的員警出面制止不過歹徒居然拿刀,把警察殺成重傷。其中一名員警的左手筋被砍斷,可能會殘廢。被捕的這名嫌犯李台隆,送進警車的時候,身上都是受傷員警的血跡,因為他是憲兵退伍身手矯健,要好幾個人才能夠將他制服。被歹徒殺傷的全都是中和交通分隊的員警,當時他們正在莒光路的這家海產店吃宵夜,不料李台隆突然闖進來,還潑了一大袋汽油。就在嫌犯準備點火的時候,員警們趕緊衝上前去,沒想到他居然拿出檳榔刀一陣亂砍,四名警察被殺得措手不及,全都受了重傷。受傷的員警,有人手筋被挑斷有人胸部中刀還有氣胸的現象。殺警的嫌犯李台隆,被送到警局的時候還精神恍惚,口中不斷嚷著自己早就不想活了。嫌犯說,他是因為這家海產店東西常常沒煮熟,所以才想放火教訓。不過警方懷疑,他可能有被害妄想症,還好及時攔了下來沒有釀成更大的災難。高文音王永秦楊振漢


一葉不知秋 wrote:
公佈監視錄影畫面...(恕刪)



我覺得現在傾向警察有錯~
還記得救護車中指事件
錯了~家屬還不是一直說~~
總之~
一個倒地了
一個開槍了
一個大律師
再來勒~
倒楣的最終還是小老百姓~

魚杯杯 wrote:
以下是不用槍警察的遭...(恕刪)

一定會有人出來說........

員警平常訓練偷懶,才會造成員警傷亡

某某某出來道歉
恩,你說的算~~~!!!!

逆低公肖委 wrote:
我想你猜錯了,而是....(恕刪)


這不是猜的是經驗跟看過的判決所累積的經驗法則

不過就跟你說了你不是念法的

跟你講法是對牛彈琴

大家繼續民粹吧

反正大家就繼續去認為開槍合法所以代表擊斃合理爛邏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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