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媽開第一槍 餵食流浪動物 罰3000到10萬

謝謝妳用最青春的歲月陪伴我這麼久^__^

布魯斯韋恩! wrote:
朋友,你可以看看下面...(恕刪)


我看了第一行我就看不下去了,該局長是依法行政,憑什麼公布他的私人手機?霸凌嗎?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大家都好激動歐 果然很容易被忽悠

難道是觸動了他內心最深層的罪惡嗎

有個人說的很好

引述一下

板上好幾位網友一直高唱人權,強調人類的重要性,顯示高高在上的優越,我難免會去想這些人當中光說不練的究竟佔多少?對同胞貢獻過什麼?許多人根本只顧到生活周邊利益,八竿子沒想過為世界社會盡點心力回饋。換言之,社會上有部份人的心態完全不容許任何人與物侵犯到自己,否則格殺勿論

還有近來反狗人士佔盡版面,他們的情緒反應越來越像自己眼中厭惡的動保人士,聞狗色變,動輒得咎,簡單明瞭的表達也能曲解挑釁成另種意思,如果有機會雙方互碰面會發現是在照鏡子,狗咬狗一嘴毛...



順便問一下 去參加飢餓30的人幹麻不去把非洲的兒童全部都認養回去帶回家養阿

bigmouw wrote:
大家都好激動歐難道是...(恕刪)


繞了半天還是露出真面目了?

動物區那篇已經被我砲到動保都躲起來了。
那這篇也開始好了。

請問,ID:bigmouw網友。
那您有沒有方法建議提議可以解決目前台灣流浪動物的問題?

先這樣了,在看您回應要扯到哪再來談。
我是建議您可以先去動物區那篇如何了,再來考慮你還要不要發言。
居然忘了01要當流量大的營利網站,而不是專業網站,我還囉唆雞婆個雕~一起喊無腦萬萬歲就行了呀,多省事。
蛙鳴之地 wrote:
繞了半天還是露出真面...(恕刪)


被你砲悼躲起來請問腦內補完嗎?

我在哪篇躲起來

反倒是在颱風假的那樓倒是沒看到你出來反駁其他網友對你的看法

還是你真的是個沒啥能力的人呢? 別人說的不是我說的歐

對了我到要問你

既然這麼厲害

那麼請問你有啥高論阿



bigmouw wrote:
大家都好激動歐

難道是觸動了他內心最深層的罪惡嗎

有個人說的很好

引述一下

板上好幾位網友一直高唱人權,強調人類的重要性,顯示高高在上的優越,我難免會去想這些人當中光說不練的究竟佔多少?對同胞貢獻過什麼?許多人根本只顧到生活周邊利益,八竿子沒想過為世界社會盡點心力回饋。換言之,社會上有部份人的心態完全不容許任何人與物侵犯到自己,否則格殺勿論

還有近來反狗人士佔盡版面,他們的情緒反應越來越像自己眼中厭惡的動保人士,聞狗色變,動輒得咎,簡單明瞭的表達也能曲解挑釁成另種意思,如果有機會雙方互碰面會發現是在照鏡子,狗咬狗一嘴毛...



順便問一下 去參加飢餓30的人幹麻不去把非洲的兒童全部都認養回去帶回家養阿


高雄市政府這次的草案不就是要逐步讓流浪動物減少到消失,讓每隻阿貓阿狗都有主人,這不就是動保要的嗎?

你要數據證據也貼了一堆討論串讓你去了解正反聲音的存在,貼了也沒看見你回應什麼,草案還沒三讀,如果真的那麼反對就趕快去阻止法案通過,別在這裡浪費時間。

流浪動物如果沒有造成環境問題,誰會無聊到去立這個法案?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絕代蝴蝶 wrote:
高雄市政府這次的草案...(恕刪)


你有沒有看過法案阿

沒有的話請去看一下我的連結

那種法案那種法條打高空的意思那麼明顯

更何況還沒三讀勒

這種你們也相信會有成效

那麼容易被呼悠的話那就繼續被呼悠吧

bigmouw wrote:
被你砲悼躲起來請問腦...(恕刪)


就是撲殺而已。很簡單很殘忍很有效。
完全仿照歐美、日本標準。
徹底捕捉流浪動物。
1.有攻擊性:殺
2.有殘缺:殺
3.有病:殺
僅收容有機會被認養走的狗。
4.僅收容一小段時間,無人認養:殺
有效解決流浪動物問題,減少數量,抒解各地收容所的負擔。

數量控制住了。再來處理飼主問題。
居然忘了01要當流量大的營利網站,而不是專業網站,我還囉唆雞婆個雕~一起喊無腦萬萬歲就行了呀,多省事。
蛙鳴之地 wrote:
就是撲殺而已。很簡單...(恕刪)


真是高論阿

撲殺了2 30年了到現在還是那副德性

還說撲殺

你還是去做個連上班上網都要偷偷來的小職員吧(這是你自己說的歐不是我說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