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抽菸跟沒抽菸的戰爭


alickch23 wrote:
如果沒有設定禁菸之場所,是屬於可吸煙之場所


alickch23 wrote:
經所有人、負責人或管理人指定禁止吸菸之場所,禁止吸菸。


哈哈,自己打了自己的臉還看不出來嗎?
舉個例,
我家是法律規定的禁菸區嗎?
不是!但是因為我是所有人,所以只要"我說我家不准抽菸",
那就不准抽菸。

所以並不是"沒有設定禁菸之場所均可抽菸"。

JimmyXyang wrote:
你會說這例子爛爆了,抽煙的人自已賤甘願當黑人


這例子確實不好,
但是癥結點不在於抽菸的人自己甘願。
而在於"菸味會傷害他人身體健康"。
黑人也許體味比較重(也許吧,我不清楚)
但是體味並不會傷害聞者的健康,
所以我前面就說過,
如果只是個人觀感的喜好問題,
那當然沒有歧視的理由,
問題是今天吸菸者影響別人的並不只是喜好問題,
而是實實在在的健康問題。


JimmyXyang wrote:
你只是需要一點同理心而已


這句話請先去跟吸菸的人說。
如果吸菸的人有同理心,
就不會吸菸了。
不要自己不同理只要求他人同理。


JimmyXyang wrote:
如果有天科學證明抽煙/不抽煙/討厭煙,都是基因問題,那你怎麼辦?


想太多,抽菸並不是"人類與生俱來就會作的判斷",
沒有基因問題的可能。
否則在香菸發明之前那些"基因中想抽菸"的人怎麼活的?
不可能說某一天香菸發明了,然後之後人類基因就突然多了一組決定吸菸與否的基因。



JimmyXyang wrote:
就像你小時候看了科學書籍長大就變成科學家一樣
人生嘛,你確定目前的這個「你」,都是你的選擇?


難道小時候看科學書籍不是自己的選擇?
是有人把書拿到你面前掰開你的眼睛逼你看?
然後看了科學書籍吸收裡面的科學知識不是自己的選擇?
有了科學知識然後研究科學不是自己的選擇?
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不是嗎?



JimmyXyang wrote:
怎麼面對你為之奮戰過的大義之旗?


那又有一天如果殺人狂殺人也被科學證明是基因問題,
難道你"現在"就要開始跟殺人狂作朋友?
這世界未來的可能性雖然是很多的,但是不要太過於無限上綱,
今天我為之奮戰,是因為今天的現實就是如此。
未來的現實會怎樣沒人知道,但是我不會因為"未來有可能會是那樣"而放棄今天的理念。
就跟如果未來吃肉是比殺人還要嚴重的罪,
難道你今天就開始不吃肉只殺人嗎?
不要懷疑,未來真的發生吃肉比殺人嚴重的機率遠高於發現抽菸是基因決定的機率。
palshop wrote:
比你有成就也會抽菸的人比你想像的多.


有沒有成就跟抽不抽菸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不然魏應充也比大部分老百姓有成就,
難道可以因此說他給台灣人吃廢油是沒問題的?
你看!魏應充也給人吃廢油呀!他成就比你高,你幹嘛歧視他!

除非你先證明你口中那些有成就的人之所以會有成就,
是因為抽菸所以才讓他們有成就的。
不然你這篇論述其實沒有任何意義。
你所說的,只是"有成就剛好也會抽菸的人"。
但是"有成就"跟"抽菸"兩者並沒有因果關係。
不然我也可以說,更多有成就的人一輩子都沒抽過菸。

palshop wrote:
又不是說不抽菸的人就多高尚, 有些不抽菸標榜很健康的人做出來的事比抽百年菸的人都還黑
心百倍哩


又是不當類推,
一個人抽不抽菸,跟他做不做黑心事,
是兩碼子事,
假設魏應充抽菸,
那他給台灣人吃廢油也不是因為他抽菸所以給台灣人吃廢油,
假設魏應充不抽菸,
那他給台灣人吃廢油也不是因為他不抽菸所以給台灣人吃廢油。
所以再討論魏應充給台灣人吃廢油的時候,
你不會拿他抽不抽菸來作為評論的依據。
同理,討論抽菸的人影響其他人健康的時候,
也不要拿其他人"有可能作更黑心的事"來搪塞。
難道今天討論小偷可不可惡的時候,
你會說"不偷東西的人也不見得多高尚,有些不偷東西的人都直接用搶的"然後就推論說小偷不可惡嗎?
vivian93 wrote:
有沒有成就跟抽不抽菸...(恕刪)


獎的落落長拐來拐去, 咬文嚼字套辯論我也懶的多看, 我只想說不抽菸的人不會比有抽菸的人高上, 有抽菸沒礙到旁人就不用多說多擺臉色了 , 我該表達的表了. 還是老話一句: 不就是抽根菸嗎, 有啥了不起的, 一副會要你命似的?

palshop wrote:
獎的落落長, 我只想說不抽菸的人不會比有抽菸的人高上


從來沒有人說不抽菸的人一定比抽菸的人高尚呀。



palshop wrote:
人家抽菸沒礙到你就不用擺臉色了


所以我第一篇回文就問過了:抽菸的要怎麼樣做到完全不妨礙別人?
結果至今沒有人給出答案。
你有答案嗎?
不要天真的跟我說不在禁菸區抽菸就是完全不妨礙別人喔。

vivian93 wrote:
從來沒有人說不抽菸的...(恕刪)


你這種鑽牛角尖的問法, 我也會阿: 請問不抽菸的人要怎樣的環境才算完全不被妨礙? 要嚼字硬要凹個所以然來, 相信我妳凹不出什麼東西的, 就禁煙區就別抽, 非禁煙區人家抽你要拿牌去討揍嗎!? 毫無意義的鑽牛角尖

palshop wrote:
你這種鑽牛角尖的問法...(恕刪)


辛苦了 現在才發現..

看他一直鬼打牆很有趣

我依稀記得在上個世紀美國政府早對菸商Philip Morris提出告訴, 時至2014年的今天, 我仍看到該公司marlboro還在市面上合法販售,不知反菸者們有人知道原因為何? 就算知道又如何? 上述美國政府的做法夠”循序漸進”了吧

不管你喜歡與否, 因為目前菸品是合法販售, 就算提高售價至國外的水準也沒辦法全面禁止的, 這點在2014年的現在應該大家都同意吧, 所以我真的不知菸害防制要到甚麼程度? 上游的菸商都奈何不了, 光禁止下游的吸菸者云云, 我想是解決不了整個問題. 若要強制, 無限上綱, 可行性高嗎? 台灣有些社會現象都尚未根除了, 對於反菸者的訴求真的恕我說一句: 狗吠火車. 依版上反菸網友的目前的言詞與態度, 我不認為短期內可達到目的, 很無奈, 多說無益

台灣是個自由的國家, 香菸合法販售, 抽不抽菸是個人選擇, 無所謂勸不勸戒菸, 或是有沒有好處.

至於在室外時, 不喜煙味要怪罪於菸味的傳播, 我覺得風這種流體真的是不可抗拒的因素, 是苛求了. 為反對而反對的, 樓上已有先進說過了, 不再贅述了

vivian93 wrote:
哈哈,自己打了自己的...(恕刪)


像你這樣斷章扭曲法令的
我真的是開了好大的眼界

你家的所有人 是你 當然可以指定禁煙 (至於指定的方式是什麼?? 不是嘴巴說了算吧)
所以在第15、16、17條之外之場所
又非你的所有範圍 你又非所有人 管理人
也非所有人 管理人指定禁煙區域

那人家要吸煙 你也管不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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