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遠雄海洋公園”的海豚打傷了


kotime wrote:


中國官員表示:

chieh76123 wrote:
其實後續文章很明顯走向兩極化

A派為力挺樓主爭取合理賠償

B派為質疑樓主此篇文章真正用意何在

我個人算是AB派各半


同樣立場 +1


chieh76123 wrote:
在遠雄的地盤受傷

遠雄理所當然該負起應負的責任








chieh76123 wrote:
合理賠償-改善公共安全-取消海豚表演-不取消海豚表演-合理賠償

所以到底是哪一個啊...?


您猜

我繼續追文 比較快

還是

親自走一趟 海洋公園 比較快

-----------------------------------
沒關係要找關係

找到關係要會用關係

後山的朋友 還真是有幾個











幸福遙遠 wrote:
我想如果樓主沒有受傷 他應該也會選擇小孩想去的地方走吧
不過這就要問樓主了

如果我是爸爸
我也會和樓主一樣選擇那樣的路線,畢竟受傷的只是我而已
我不希望我太太和小孩被我影響心情,至少回程希望讓他們在開心一下


他可是寫他評估後無法開原來的道路回家。

臉部受傷跟開山路開沿海有何差別。
chieh76123 wrote:
其實後續文章很明顯走向兩極化
A派為力挺樓主爭取合理賠償
B派為質疑樓主此篇文章真正用意何在
我個人算是AB派各半
在遠雄的地盤受傷
遠雄理所當然該負起應負的責任
但問題就在開版真正的用意到底在哪裡?
文中未見與遠雄協商破裂之關鍵,開版說法也一日數變
合理賠償-改善公共安全-取消海豚表演-不取消海豚表演-合理賠償
所以到底是哪一個啊...?
我個人有意見的是這篇之所以會出現在01的真正用意到底為何?

其實我是C派
我覺得遠雄該負責
不過不是只拿錢出來
拿錢砸人誰都會阿(有錢的話)

我覺得必須增加園區的安全、宣導和海豚的控制
相信在踢球前訓練員一定也會先看看觀眾席
然後在指示踢球的方向!

不管開版的重點在哪裡
遠雄一定得對這個事件做出一個完美的解決方案

該怎麼預防不要再發生類似的事情
才是解決事情的主要重點阿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我認為開車具有危險性 尤其是很多酒醉的沒睡醒的剛剛和情吵架的 萬一開上人行道造成行人受傷怎麼辦
總不能開上人行道出人命才檢討吧? 建議取消馬路開車的制度 否則請做好防護措施 在人行道加裝護欄保護行人走路的安全

開車有危險性、酒醉沒睡醒、和情人吵架情緒失控、都是自我會傷害到他人的問題

而樓主是因為在照顧小孩,有對他人造成威脅性嗎

angela000217 wrote:
他可是寫他評估後無法...(恕刪)

原路線就得請樓主發出來了
這點我就無從得知了
難道是開原路線比較危險嗎

遊樂區都有一定的SOP
這是官方說法
有誠心不應該只是這樣而已
應該要盡善盡美
盡量以消費者的角度去著想
而不是只想維護公司的利益

就我看來
遠雄只覺得這個消費者在找碴
麻煩 想隨便打發

當然依照規定來
是正確的
但是這樣真的很不近人情

朴子 wrote:
我也決定把賠償金扣除開消後,全部捐出去花東門諾醫院.....(恕刪)

這個不就跟咱們愛狗人士潘小姐一樣,撿到錢跟人家硬要3前塊說要捐給學校動保社團一樣的作為,在慷他人之慨?!!

以後類似的情形,只要說這麼一句“捐”,就可以漫天喊價囉?!



你也決定?被砲了才決定的吧?如果大家是支持你的,你的決定又是什麼?

澄清?先澄清樓上大大幫你備份的先前說詞吧...
管妹...是誰啊?

幸福遙遠 wrote:
其實我是C派我覺得遠...(恕刪)


去看海豚表演就是要同樂,把球踢到沒人的地方您認為還有樂趣嗎?如同去球場球員丟球給看台上的球迷,是丟有人的地方還是丟沒人的地方。
幸福遙遠 wrote:
原路線就得請樓主發出...(恕刪)


大型遊樂區都億來億去,要賠也不可能隨的消費者漫天喊價,打官司的錢都可能比當出對方要求的錢還來的多。

另外SOP不是官方的說法是照著流程來走,先公關出面來協調,找出雙方都能接受的數字,一但破裂就轉交法務來接手。
angela000217 wrote:
去看海豚表演就是要同樂,把球踢到沒人的地方您認為還有樂趣嗎?如同去球場球員丟球給看台上的球迷,是丟有人的地方還是丟沒人的地方。

我沒有說要把球踢到沒人的地方
這算是人和海豚的一個互動活動吧

我在另一篇回應也有說
踢球接球是活動的一個樂趣

球場回把球丟給球迷嗎??
這點我不清楚

不過既然出發點是互動
就要先觀察誰能夠互動才對啊

而不是隨便踢一個地方
就要人全神關注的去接球

畢竟 球的方向是訓練員能控制的

增加園區的安全、宣導和海豚的控制
而樓主也提到 他附近還有兩位孕婦
萬一球打到的是孕婦 事情不就更嚴重

我覺得必須增加園區的安全、宣導和海豚的控制
相信在踢球前訓練員一定也會先看看觀眾席
然後在指示踢球的方向!

我還是覺得不管開版的重點在哪裡
遠雄一定得對這個事件做出一個完美的解決方案

比如增加園區的安全、宣導和海豚的控制(這是我的想法)

該怎麼預防不要再發生類似的事情
才是解決事情的主要重點阿

angela000217 wrote:
大型遊樂區都億來億去,要賠也不可能隨的消費者漫天喊價,打官司的錢都可能比當出對方要求的錢還來的多。

我的想法不是指說只要賠錢了事就好了。
幸福遙遠 wrote:
其實我是C派我覺得遠...(恕刪)

樓上請先去現場體驗一下球的材質以及力道
真的沒辦法的話我前面也有貼以前去玩的照片
那東西能傷人真的很神奇
您還是不要想像您不知道的東西了
花幾百元去體驗一下長點知識也好

你在平坦的馬路跌倒怪路太平嗎
傷者為大死者為大然後就沒有理了是嗎?
一場幾百人幾千人
一天好幾場
一年...多少人被這球打過
大家都不會受傷 就樓主會受傷 要不要檢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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