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太超過?? 鳴笛狂追害撞車 小情侶1傷1危


mhcadchen wrote:
這個小屁孩你以前已經抓過了嘛!跑得了和尚跑得了廟嗎?我還沒聽過15歲小屁孩因為竊盜離鄉背井跑路耶!

我一直在強調的就是"你絕對找的到他嘛!"何必嚇他呢?

那也已經有嚇到他了啊!~有必要追那麼遠嗎(你絕對找的到他嘛!)?

如果放過他贓車會追不回來嗎?就算當場沒績效'你後來去找他'他會不告訴你贓車丟哪裡嗎??

一個15歲小孩你能抓他去關嗎?能關嗎?.......

警察大人們能好好想想如何處理15歲的(小屁孩)人嗎?


他嚇到了~他出事了.......我是真的認為當時這位員警的處置方是有相當大討論的必要...


現在的結果~~處理的員警~~~你自己想想吧!



那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如你所說
就放這小屁孩離開

他最後是跑去搶劫去殺人去放火
要怎麼處理?

再去他家抓人就好?

事先預防的重要性比事後補救來的有用
今天警察就是覺得不對勁才會攔查
誰知道這小鬼是要再去幹什麼壞事
到時殺人了才要再來怪警察當初怎麼不攔查?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mhcadchen wrote:
我一直強調的點是"這個警察是認識這個小屁孩的"不用強追吧!"因為沒戴安全帽~被認的一清二楚~...(恕刪)


警察認得一清二楚而事後抓到後死不承認的例子多如天上繁星

看到又怎樣,現在是30年前那樣光看到就能事後抓嗎?

而且,你又知道他只有竊盜?他有竊盜前科不代表他不會做更大條的

還有 未成年竊盜是可以被關的,尤其是再犯及慣犯者

難怪一堆未成年犯,都以為未成年殺人放火竊盜搶劫還可以沒事


mhcadchen wrote:
一個成年人'還是經過教育訓練的警察'遇到一個15歲的小屁孩'還是他以前抓過的

結果他的處置方式只有一昧的狂追~~還追了6-8公里~還出事了!

嗯!
所以就算那車裡放毒品.槍械.屍體也不能狂追,
就讓他回去先把東西處理掉,
車子洗乾淨再丟在別的地方,
然後警察再去抓他,
告他沒戴安全帽罰500!
小鬼再說那不是我,
反控警察誣告,
這樣你看爽嗎。

總之就是 法律該修一修了

人權保護過頭了

試想
今天如果撞車的是警察媒體會怎麼報導
沒錯
台灣敗類太多了
應該清理一下
亂丟垃圾的也應該清一清了
希望警察大人能嚴加執法
台灣才會更美好
日式手沖的簡便經濟,賽風的藝術風格,摩卡壺的精緻典雅,義式濃縮的時尚氛圍,全自動懶人樂活
小屁孩和家長各打于十大板!!

警察加油!!!局長下台!!!
如果停下來接受臨檢
不是連拍照都不用嗎?不是更單純?
支持警察
唉.........................

今天終於看到廣大鄉民的無限延伸大法..................無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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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論點從來沒說這個小屁孩的行為是對的!是被允許的!(請大家找出來給我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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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大家這麼支持警察大人啊!哈哈哈


不過大家有辦法四處牽拖來類比本案!實在令再下嘆為觀止啊!還有說我如何的.....哀




大家是電腦打太多都變機器人的思考了嗎?


事情都只有正反兩面嗎?


事情處理的方法'都只有一種方法嗎?


其實會發這篇文是覺得為何大家都挺一個"事實明顯不對稱",

但是只是因為那個的角色是"警察"的行為.感到非常不解!


真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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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你給我一個理由
為啥警察不能追?
是因為小屁孩的關係嗎?

mhcadchen wrote:
唉............(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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