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楊5311 wrote:網拍是一份辛苦的工作...(恕刪) 太棒了!!終於有人以實際行動告上這種不肖買家~"取貨付款"立意良善~也符合大多數台灣人網購的怪習慣...不喜歡先匯款(可能受詐騙心理創傷嚴重...)偏好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可是這個制度對賣家完全沒有任何保障...而且不取貨過了時效退回賣家還要賣家自付運費...對買家完全沒有任何實質性懲罰...買家當然肆無忌憚~反正露天帳號這麼好申請...負評?!懶得鳥你...這樣取貨付款有沒有甚麼方式能夠讓賣家能放心使用呢?而不要到最後都要上法院一途...
我是遇過7-11的工作人員,說他打簡訊給我3次我人才去拿貨的經驗但我手機,卻只看到那一次通知簡訊,下班就立刻去拿收到簡訊前,還在想,怎麽這麽久,都沒收到便利店的取貨簡訊還想考慮打去賣家詢問,怎麽一直沒送來錢可是都已經付清了而網購買東西,雖說我也退過貨但也是買完之後,又變更主意立刻打電話告知賣方請他不要出貨也遇過,賣方說已經通知廠商明天會出貨但還是告知,我不要買了若是這樣被列入黑名單,我也沒轍但評價還是會給正評畢竟有時候會反悔,是沒問家人是否有那需求就自己下決定而最烏龍的就是,剛下完單隔天家人就帶同樣的商品回家了家人說:他等我買,等好久都沒下文而樓主的作法我是支持的,畢竟很多人都是那種下單了,反悔又不通知而樓上也有人提到,便利商店幾次不取貨確實是會被列入黑名單
joey888 wrote:這案子是和解簡單說買方氣虛認賠而不是賣方勝訴純粹是賣方遇到好買家是我保證讓賣方沒好果子吃反告死你...(恕刪) 我也想知道你想用哪條法來反告。懇請不吝指教。誣告?不可能 因為賣方提出的告訴確有其事 也造成損失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還是恐嚇?引用法條告知他人 捍衛自身權益 不構成恐嚇,提告的權益人人都有。如果是以提起訴訟方式「要脅」對方就範,並不會構成恐嚇罪,因為,以訴訟方式解決爭端,本為國民的權利正當行使於情 於理 於法 通通都是買方處於劣勢。除了積極跟對方和解外,毫無勝算。虛心請教 ....能告訴我您要怎麼反告嗎? 謝謝
小妹我正為此事頭痛呢!!1/15晚間23:45跟A賣家買了衣服~使用7-11取付1/16晚間23點左右發現B賣家同商品比A賣家便宜了150元還免運費!便立刻跟A賣家取消訂單但是A賣家告訴我~他東西已經出貨了!我回覆A賣家說:如果您已出貨~請給我物流號碼..因為價格差蠻多的~所以我不會去取貨.但是我願意賠償7-11物流費60元 (因為A一開始有說出貨會告知~但是我都還沒收到.網頁上也顯示未出貨..)然後A賣家當做沒看到回我說~物流費要賠就要賠200元 不然要寄存證信函給我!為什麼要200元啊!?也太不合理了吧!! 我已說賠償他運費居然還獅子大開口這樣合理嗎? 如果對方根本都還沒寄出東西~我也沒收到7-11取貨通知的話~是否連這60元也可以不要付呢?
erika_nana45 wrote:小妹我正為此事頭痛呢...(恕刪) 有沒有寄件,看結帳頁面有無顯示物流號碼即可知道,用號碼去7-11查.賣家最多損失的就是運費60元,妳可以用簡訊或問與答提出賠償運費方案,並留存證據,有匯款也要保留收據.200元???太誇張!
joey888 wrote:這案子是和解簡單說買方氣虛認賠而不是賣方勝訴純粹是賣方遇到好買家是我保證讓賣方沒好果子吃反告死你(恕刪) 麻煩請你給我聯絡方式,私下也可以我要趕快來開個賣場給你下標,請你千萬不要取貨然後務必反告死我..快過年了,剛好可以賺你這種人一個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