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蘋果頭版的54本折價券事件 (276樓有圖有真相)

shadowhhd wrote:
我們真的不知道最後她...(恕刪)


所以,該女子要證明清白,確認百貨公司賴帳,就把消費發票公布出來,就可以知道是不是一次購買還是分次購買。

以上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kshs22 wrote:
感謝276樓的大大貼...
但是她有沒有想過她這樣一搞, 百貨公司可能有企劃人員要因此被砍頭失業(恕刪)


看錯!自刪!
lapdswat wrote:
優惠券第二點請看清楚,限單筆兩萬折抵一次,不可累積折抵,懂這句話意思嗎?...(恕刪)


店家一開始不是因為只能抵一次而拒絕,

是認為那女的是拿假的dm.............
而且態度不好的說我就是不賣你。
當自已最後也發現一人一本時,已經鬧大了。

最後他為了強調那是真的,又他已經花了幾十萬了,
所以一定要買到東西。
原來我去漢神接人時,常常會在一家二手名牌包店門口停車,那家店是她的呀!!
按照規定,滿20000折4000,那名貴婦如果消費54筆20000元以上,就沒有問題了。那爭執點在哪?
makenaide wrote:
按照規定,滿2000...(恕刪)


點喔...

一個是店家發現一個人拿了54本的dm,所以認為那是假的
所以不賣給他,

另一個點是,
........................快蓋到400樓了..............

kateshy wrote:
…只是原本我不懂,
為什麼這種賣賣雙方沒有談好 特殊折扣的套利個案,
買方卻硬要當奧客
因此用語上諷刺說,這是哪個星球的法律,

您不明就裡,
跑來亂用法條教訓人,
這個您可以回去翻前面的爭執起點。...(恕刪)
我可沒有不明就裏喔,我可是從頭到尾每頁都有看。這個案例並沒有「賣賣雙方沒有談好」的問題。任何一個消費者(不管是否有套利動機),根據百貨公司訂的遊戲規則要折扣,原則上百貨公司是不可以拒賣的。您也可以回去翻前面的爭執起點,我有哪一句話不正確?

當然,後來有證據顯示,買家「可能」沒有照著遊戲規則來主張。那就另當別論了。

kateshy wrote:
…我不懂為什麼每次出糾紛,
大家總是直覺就說消費者被欺負?...(恕刪)
以下說明與本討論串之糾紛無關。

通常情形,店家的經濟力量較強大,對於特定領域交易的了解也較深入。消費者想要欺負商家通常比較不容易。因此在心態上,同情弱者是很正常的。而且網民之中,消費者的人數一定多於店家,這沒什麼好奇怪。

我不認為消費者一定最大。但我認同消費者理直時,一定要氣壯。

另外,我不認為有什麼「鑽漏洞」的問題。商家為了促銷,訂出遊戲規則,如果有了什麼疏漏,自己就該承擔後果。消保法都規定了:「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商家怕奧客,就該把遊戲規則訂清楚、訂週延,不要怪人家鑽漏洞。
goodversion wrote:
一個是店家發現一個人拿了54本的dm,所以認為那是假的 所以不賣給他(恕刪)
在店方確認折價券是真的後,就應該讓貴婦消費,這樣事情就結束了吧,那為什麼還有後面幾個小時的風波?
makenaide wrote:
在店方確認折價券是真...(恕刪)


女子應該是要一次用全部的優待券,但是DM上規定不可,一次消費只能用一張,且不能累積。

這樣說明白嗎?懂嗎?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lapdswat wrote:
女子應該是要一次用全部的優待券,但是DM上規定不可,一次消費只能用一張,且不能累積。(恕刪)
既然一次消費只能抵用一張,那就分54次消費,或找54個人來消費,這不是很簡單就解決了嗎?分54次消費所花的時間,也不用搞到凌晨兩點多啊,如果是找54個人來消費,就更節省時間了。

那雙方在堅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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