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hhd wrote:
我們真的不知道最後她...(恕刪)
所以,該女子要證明清白,確認百貨公司賴帳,就把消費發票公布出來,就可以知道是不是一次購買還是分次購買。
以上
kateshy wrote:我可沒有不明就裏喔,我可是從頭到尾每頁都有看。這個案例並沒有「賣賣雙方沒有談好」的問題。任何一個消費者(不管是否有套利動機),根據百貨公司訂的遊戲規則要折扣,原則上百貨公司是不可以拒賣的。您也可以回去翻前面的爭執起點,我有哪一句話不正確?
…只是原本我不懂,
為什麼這種賣賣雙方沒有談好 特殊折扣的套利個案,
買方卻硬要當奧客
因此用語上諷刺說,這是哪個星球的法律,
您不明就裡,
跑來亂用法條教訓人,
這個您可以回去翻前面的爭執起點。...(恕刪)
kateshy wrote:以下說明與本討論串之糾紛無關。
…我不懂為什麼每次出糾紛,
大家總是直覺就說消費者被欺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