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發文可是怕被倒樓 該怎麼辦


一落紅塵妃子當 wrote:
哪裡拉...(恕刪)

阿就在華山路、中正路口阿
時間最是宰制情感之利器,當事件被時間停留在過去,行在當下的,就不會是最原初的心情

一落紅塵妃子當 wrote:
太暗了而且我車子該洗...(恕刪)

我昨天也才把我的馬兒送洗而已
時間最是宰制情感之利器,當事件被時間停留在過去,行在當下的,就不會是最原初的心情
ior183 wrote:
阿就在華山路、中正路口阿...(恕刪)


雖然我是彰化人可是我不認識路
有地標麼

一落紅塵妃子當 wrote:
今天3點半139 4C見)

這是甚麼密碼?

一落紅塵妃子當 wrote:
從此之後請叫我永遠的20歲

妳不是永遠的19歲嗎?


一落紅塵妃子當 wrote:
我很少跟我的車子拍照耶

那自拍就好
一落紅塵妃子當 wrote:
雖然我是彰化人可是我...(恕刪)

阿這

印象中,新址是在中華陸橋附近~~~~
時間最是宰制情感之利器,當事件被時間停留在過去,行在當下的,就不會是最原初的心情
herotwoh2 wrote:

這是甚麼密碼?

妳不是永遠的19歲嗎?

那自拍就好...(恕刪)


彰化139縣道 4C咖啡


一落紅塵妃子當 wrote:
彰化139縣道 4C...(恕刪)

好帥的安全帽

一落紅塵妃子當 wrote:
太暗了
而且我車子該洗了 都快變小灰


請收PM
一落紅塵妃子當 wrote:
今天3點半139 4C見...(恕刪)


這個通關密語看不懂 會讓人想歪


照片問題修一下 交給色淫濕就行了 想要惡搞PS版本也行


icon那頂好看 適合女生戴

還有一頂粉紅蝴蝶的也不錯



看在眼裏 放在心裡 wrote:
雖說閒聊嘴砲區不用認真,我還是要解說一下正確觀念

妃子在結婚那天就是成年人了,這是法律給予的待遇

即使後來離婚,法律身份仍未改變。


雖說閒聊嘴砲區不用認真,但旗下公關的不當引述
做老闆的我還是要解說一下正確觀念....

妃子在結婚那天就是成年人了,這是法律給予的待遇

這邊是指民法13條第三項的: 未成年人已結婚,有行為能力!

立法目的是因為婚姻狀態存續中.會產生很多私法關係及責任能力的認定問題.
如婚生子.夫妻財產.....等
所以特別給予 結婚的未成年者有法律上認可之行為能力...
但此行為能力.並不適用於公法上....
例如投票權.公法規定20歲才有...就是20歲才有...
未滿十八歲不得進入..還是得照公法的規定.....
朋友和朋猿都說過:在01.別認真!也別雞婆!現在我信了!因此以上所寫本猿一律不負政治.經濟.社會.道德上之任何責任.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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