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3410 wrote:
消保官看完也覺得對維大力的處理很不可思議,
他覺得肯定告不成,...(恕刪)
如果:
1.樓主只是將買來的飲料發現有問題,將實際圖片拍照po上網.(圖片沒造假或加工)
2.媒體自己聞風而來報導.(非樓主主動通知)
3.樓主並沒有任何意願提出賠償要求.(原文有註明)
樓主這三點無惡意之行為,相信商家應該心知肚明,誹謗告訴要成立的機率很低很低.
為何要提出誹謗告訴呢?
媒體記者礙於一起挨告的風險評估以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現實心態,已經船過水無痕不再繼續報導了~這是現在的狀況.
未來呢?等到法院審判結果出爐,媒體會持續追蹤報導嗎?等到那時候民眾早忘了此事,審判結果誰贏誰輸都變成不重要的舊聞後續報導~這是未來的狀況.
這是企業另一種危機處理的方式,讓大家停止報導.
所以勝訴敗訴重要嗎?
讓媒體閉嘴目的已經達成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