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觀點是,用這樣除法,一天跑六十五公里真的沒什麼厲害的;一般馬拉松也是這樣距離。
比較難的是,有恆心的連續每天這樣跑。
我在2006年去過西藏,在青藏公路上看到藏民徒身要前往拉薩朝聖。
見我的文章 青藏高原上的信徒
三步一跪,一天前進大約十公里,換算起來應該沒什麼了不起的;卯起來下決心拼個一天應該還可以。
但要到拉薩,在我遇到他的地方大約還得連續走八個月。這就得長期的恆心了。
同樣的,在大昭寺聽過一位小孩的故事,他每天磕頭約三百下,要磕十萬個長頭約得十個月。之後還得跋涉千里回家鄉。
那也是了不起的信念。
見另一篇 尼洋河上的月光
對於這樣的信徒,基於宗教信仰、政治信仰;或者如林義傑先生,基於個人興趣、或運動熱誠、、、,我都感到由衷佩服。



因為我沒有自信能夠有這樣的毅力與傻勁,執著向這樣的目標邁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