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面我好奇網路上的身分基本上應該是虛擬互相不認識所以也就無所謂侮辱到「張三」或「李四」的問題除非是網路身分已經可以與現實世界連結才算「張三被侮辱」了吧這個案例就算真的去報案,成的了嗎?有沒有真實案例可以參考?
ettvyang65 wrote:誰打個電話問一下那個...(恕刪) 其他人雖然愛跟樓主哈拉不過倒沒這麼多時間真的在那跟他瞎扯....真的要告就快點告=.=01, 跟那個pcdvd看了好多這種號稱要告人的....請問有人知道到底哪個有告成功??不然真的很浪費版面而且樓主我想工作室應該很忙, 每次都是po完就再也不回應看了也很讓人討厭=.=『討厭』應該沒涉及人身攻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