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一定要與朋友聚餐就慎選親子餐廳,親子餐廳的家長比較容易相互體諒。
一定要帶小孩去危險的火鍋店、有情調的高檔餐廳等地,請先將小孩拜託給父母、付費保母、或鄰居幾個小時再與朋友聚餐,這應該不難吧?
這種話題一段時間就要來蓋一棟大樓,蓋樓的樓主真的要三思自己的做法到底是否有值得反省之處,只有怨怪別人,對自己沒有幫助,對教育小孩也沒有幫助。
前幾天父親節,我們全家去合菜的餐廳聚餐,很多闔家聚餐帶小孩的,就會事先預約包箱,盡量避免小孩跑出包廂去玩,但是還是有其中一間包廂的小孩跑出來,在餐廳濕滑的空間追逐,讓服務生端著滾燙的火鍋東閃西閃還心驚膽跳的,對其他同時訂位用餐的顧客來講也極為不尊重。
同樣是消費用餐,為什麼要別的顧客去包容你家小孩的吵鬧與亂跑,人家也有消費的空間與權利的。
我自己非常討厭陌生人侵犯我的隱私權空間,就連公共場所電梯內或者排隊時,若有陌生人緊貼靠近我,我都會立刻用包包或者手軸隔開他繼續侵犯我個人隱私空間,如果身後的是異性那更嚴重,他若繼續靠近,我一定不客氣用硬物或者手軸做人身防衛回擊的準備動作。我覺得人與人之間保持隱私空間是尊重別人與修養的象徵。如個案中所述,即便只有碰到餐廳間隔布簾,也已經侵犯別人的隱私與消費空間了,如果只是一兩次就算了,整間餐廳跑還一直碰觸別人用餐空間,父母親還不帶離現場或者制止,我也會很想直接罵小孩給父母聽。但是我可能還會採取更進一步的方法,直接堅定主張我的消費權利嚴厲請餐廳服務生或負責人處理,而非私下低聲責罵,看看到時候在朋友前丟臉難堪的是誰。
父母是小小孩的監護人,小孩闖禍侵犯別人用餐的消費權利以及隱私權,監護人竟然只顧自己吃飯,放任小孩搗蛋,自己不會教,別人只好幫忙教,自取其侮,更何況罵人的是那個老外,又不是他的女性友人,亂發脾氣自己小雞肚腸子,就只有你小孩是人,別人都不值得尊重嗎?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做父母的都放任小孩不尊重他人,為什麼他人要尊重你跟你的小孩?上來01討罵

還有就是,個人極為討厭朋友聚餐或者開同學會帶小孩來亂,這樣讓我覺得非常不受尊重,我會參與聚會是因為想穿得美美的把握時間與老友同學連絡感情,並不想與"她們的小孩"連絡感情,甚至當起臨時保母,違反此原則的聚會我完全不想參加事先就拒絕掉。為人父母者平常就要找好備用保母(住得近的長輩或者打好關係的鄰居,事後送禮回報),或者雇用2個小時付費保母花不了你多少錢,為了那點保母費小錢(台灣時薪才一百多罷)而讓聚餐氣氛或友誼受到破壞,損失的是你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