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e5136 wrote:
這個案例並沒有「賣賣雙方沒有談好」的問題。任何一個消費者(不管是否有套利動機),根據百貨公司訂的遊戲規則要折扣,原則上百貨公司是不可以拒賣的。您也可以回去翻前面的爭執起點,我有哪一句話不正確?
明明就有買賣雙方沒有談好的問題,
您是來鬧的嗎?
明明就解釋不出來,
不要解釋不出來
就一句我不想吵來打混,
然後打混不要裝做很懂法律。
1.VIP卡非標價是否適法?
2.DM優惠券是否適法?
3.VIP加上DM硬要廠商認損是否適法?
請解釋,不要迴避,
讓我們看看適哪條法律,
還是你擴大解釋。
Dave5136 wrote:
我不認為消費者一定最大。但我認同消費者理直時,一定要氣壯。
這就是您的認知錯誤,
這個消費者根本就理不直氣不壯,
要不然料人來助威蓋麻?
我光看那個二手商料壯漢,百貨倒楣報警,
就知道「買賣雙方沒有談好」只好用打的。
至於你說的消費者要欺負商家比較不容易,
也是你自己的認知錯誤。
我覺得根本沒有誰欺負誰的問題,用正常定價買,根本就沒有問題,現在是消費者要額外折扣就去談,
談不成料人去鬧,
這樣叫做理直氣壯?
那下次大家有樣學樣,
也料人去圍去鬧,這又是否違法?
請法學專家解釋。
既然你從頭看到尾,不要只挑你的觀點來戰,
也不要說你沒看到那天圍事的人的照片。
以我的觀點來看,那個二手商不過是地否流氓,
欺壓善良商人的百貨蟑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