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2003 wrote:
..
感覺還是不爽咩?可以找妮可喔~
(恕刪)
資源回收~
rogerkuo2001.tw wrote:
我也沒有要找人毛病的...若要人身攻擊,那就法院見~...(恕刪)
flybluepig wrote:
那你也可以不用那麼嚴肅,在閒聊版發什麼聲明....(恕刪)
TommyTung wrote:
大大您誤會小弟了,因為上面有人拿法院控訴來威脅,這行為讓這棟樓的氣氛變的好差
如果某人持續不斷挑起筆戰,不小心又有人失言了,又被威脅要被法院控告,上面的留言只是釐清原由的的紀錄










flybluepig wrote:
大家應該都是基於興趣...(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