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朋友到玩具反斗城,請自求多福

今天這個事情上新聞了

看看消保官 警方 以及之後會不會有檢察官立案吧.....

我始終認為,一個開架式空間有危及客人的地方,就是管理失當!

如同路面有破洞,還是說台灣人已經可以接受路面有破洞,所以也可以接受這種管理失當?
爆笑軍團 wrote:
疑...題外話
如果有一天父母沒注意到小孩
小孩突然衝上馬路...
導致機車騎士車禍...也有撞到小朋友
那是哪方的責任呢...?

講一個我遇過的例子
以前打工的書店..

有一位小朋友,疑似將沒有結帳的文具商品攜帶出去,被店員發現..通知家長
結果..............

家長控告書店,求償..多少錢我忘了...還要更換店名
因為小朋友看到XXX書店會害怕

以上....誰對誰錯呢
阿公鐵蛋 wrote:
講一個我遇過的例子以...(恕刪)


請問書店或是這小孩有互相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嗎?
lucses wrote:
請問書店或是這小孩有互相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嗎?

肉體上是沒有
現在業者不會那麼笨啦~
打小朋友嗎~~絕對不可能...
Eigen wrote:
晚上十點時,看著電視...(恕刪)


不能同意您再多了......

看到這篇讓我想到這幾天在版上也很熱烈討論的性侵害法條之爭辯......
不知道在此批評樓主拿25k算獅子大開口的網友,是不是也支持性侵害法官的判決?
這樣類比算不倫不類嗎?我覺得不會....

我記得我在那棟大樓所寫的

-------------------------------------
titan 200711 wrote:
(恕刪....哪天你太太 你女兒被人強的時後
如果妳有此理性
你跟你認錯

強暴就是強暴以...(恕刪)


請不要再拿這句話出來說了....
邏輯很不通耶...

如果強暴罪是判死刑....
那你的女兒,太太就不會被強暴了...?

如果判了死刑..
太太,女兒所受的傷就消失不見了....

就像之前我有的朋友遇到綠燈要過馬路時..都不看一下車的....
因為他說...
來阿...他來撞我阿...我是綠燈耶.....

是阿....但是被撞的是自己耶.....

保護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吧......

----------------------------------------------------

是阿~ 保護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我還是要過馬路阿....還是要有綠燈讓我過阿....
不能因為我過了沒有裝紅綠燈的馬路而被撞,就說我白目,活該..
但是卻沒人要去追究這個路口要裝紅綠燈的責任...
然後跟我說是你自己要過沒有紅綠燈的路口,算你倒楣,我意思一下賠你600塊好了....


話說...大樓蓋這麼高...都上了電視....商家損失的早超過25k...
應該是商家覺得消費者都是恐怖份子,不可以妥協吧.......








重複~ 自刪

15151515151515
阿公鐵蛋 wrote:
肉體上是沒有現在業者...(恕刪)


那你拿這個例子來比喻太失偏頗
台中小康 wrote:
還有該小孩是否真有偷竊?
如無偷竊證據而任意指控他人犯罪,
的確可請求賠償。

不懂要問,
不然會讓人見笑。

原來將沒有結帳的商品攜帶出去,防盜門大響....
這樣不算是構成偷竊之嫌...

只能說業者難為啊...
你的話...會讓人發笑喔


lucses wrote:
那你拿這個例子來比喻太失偏頗

偏不偏頗..見仁見智啦~
但...這是存在的事件喔...
如果你有在賣場打工的經驗
相信...這類的事件..可以看的很多...

我知道樓主不在意賠錢問題,

但理論上除了賠錢問題,還有限期改善問題,

1, 有人認為家長沒顧好有錯?
整個內容我詳細看完,
我很訝異有這樣想法的人,
小孩被繩子絆倒,撞到櫃子突出的鏽鐵.
一切發生那麼突然,沒顧好?

如果家長帶小孩走到如刀山的路,
小孩被割傷,家長和路多有錯?

假設這件事家長不在現場,那就是雙方多有錯,
但家長就在小孩旁邊.
試問何種標準才叫小孩顧好,
小孩沒受傷叫做顧好,有受傷叫沒顧好?
很奇怪的思維

2. 樓主可以查這個事件是不是有涉及公共危險?

3. 這是大事,不是小事

我很不喜歡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濫用的心態
難道要鬧出人命才叫大事

切記 很多大事發生前,多是從小事開始的
好高的一棟樓
沒時間一一看完

只是想表達
這個部位的傷口
應該請急診會診整形外科
請整形外科在開刀房全身麻醉再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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