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不要笨笨的接受罰單阿....


立派 wrote:
問題的根源絕不是停車位不足
而是太多人沒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


所以說要低價收費啊
停車費貴到大家都停不起,就不能怪大家要亂停了。

政府要開放那麼多車牌上路,
至少要足夠的停車位吧?

不然就大眾運輸做好一點嘛

民眾最基本的食衣住行都搞不好,還收那麼稅。

ihaterayfan wrote:
所以說要低價收費啊停...(恕刪)


你所提的並沒有辧法改變那些沒有公德心劃地為王的一樓公寓無良私蓋車庫的老百姓

當你找到了一個可以停車的地方,旁邊就貼了,車庫門口,請勿停車,然後,每晚,屋主院內停一台,門口又一台的停,

Enter Passcode wrote:
你所提的並沒有辧法改...(恕刪)


所以意思是....要嘛劃成停車位, 要嘛劃成紅線, 二擇一

這樣的概念也不錯


AL168 wrote:
所以意思是....要...(恕刪)


一堆滿口仁義道德,給他方便拿來當隨便的人,

之前問過,有沒有抽煙自己會帶煙灰缸從未亂彈煙灰?亂丟煙屁股的?煙屁股丟在排水孔那邊的?有沒有走路一定到路口才過馬路的?

每一個人對道德的認知都不相同,但是法律對所有人的要求都相同,這種有牽扯到私人利益的事,為什麼要用道德來做籍囗?規範?

道德本來就不應該在有私人利益的時候討論,不知講道德的人書到底念到了那?

同意因為方便大眾,多少留一個電話,好譲他人聯絡
所以畫白線到底是屋主留方便給公眾
還是政府留方便給公眾啊

我怎麼感覺有點像是屋主施捨給公眾的禮物啊
該位置屬於....屋主的???????

法律上不就是白線且不妨礙他人通行處可以停車....這是政府給的啊, 不是嗎????




如果要講公德心, 其實屋主應該要把當天車子進出時間寫好, 以方便民眾排時間幫你挪車哩, 或者屋主也可以留電話啊...多方交個朋友


對了, 寫 24 小時進出的, 你認為這樣的屋主公德心是多高. 車主頂多佔這個位置一天, 頂多一個月, 而屋主卻想佔一整年....誰比較有公德心?
Enter Passcode wrote:
當你找到了一個可以停車的地方,旁邊就貼了,車庫門口,請勿停車


如果政府提供足夠的低價停車場,我根本不需要到巷弄裡去停別人家門口。
就像現在高雄大馬路兩邊全是收費的車位,而且沒人停,
會去停巷內人家門口的一定是為了省錢,政府只要收基本費就好,
沒有必要當成賺錢手段,因為食衣住行是人民基本的生活權,這是政府的責任。

那種一樓被佔的地,我建議違法的全部由政府劃上紅線,前提是政府先提供低價停車場。
巷弄內已經夠小了,還被違停,造成交通不便及火災逃生不易。
政府缺錢.國債吃緊.應該要找財源.建議政府從違建.和竊佔國土這邊下手.開始收租開罰到改善.有多少一樓利用竊佔的公共騎樓租攤販租車位再收租的嗎?收租還不用扣稅呢.....這對我們一般奉公守法的百姓怎麼公平呢?
或許我們可以開始來檢舉違規

隨地挑

然後 po 照片給政府檢舉

順便 po 在 01 上紀錄

看政府的公權力有沒有運作

AL168 wrote:
或許我們可以開始來檢...(恕刪)


貼在01?鄉民會問 自己家門口,為什麼不能停?
如影隨行 wrote:
我po文的目的是.要讓大家知道.如果發生這樣的糾紛時.車主是站的住腳的.
警察沒辦法拖吊你的車.也不能開你罰單的.反而是你可以檢舉自行私設車庫的路霸....
而不是要別人豪不客氣的去停別人的車庫口.亦或是沒事去找別人得麻煩.而是每個人該知道法規是如何規定別被嚇唬了.


我臉皮薄,不喜歡停車的時候檔到人或影響別人行動,
所以寧願停遠的地方,不影響他人,或乾脆不開車進市區。

不過我認為樓主的概念一直很清楚,
他提的是"情非得已"下,不得已停在別人的出入口,
只要屋主"私設車庫"或沒劃線的,車主都站得住腳,但建議你"理直",而不需要大小聲。
但是他並沒有鼓勵,明明附近有停車位,
卻要你停在他人門口影響出入,即使那在他的論點下是不違法的,
為什麼有人可以解釋成這叫做"見獵心喜"


一堆人一直在跳針...
還有討論法律與人情的交互關係,真的是扯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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