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donwolf wrote:
法律上就只有說於禁止...(恕刪)

不管你口中的東西是否會粘到

只要吐掉還是會造成垃圾

天曉得你會不會亂肚
goodversion wrote:
在跟你討論我所認為的...(恕刪)


我在你發文前已經發現用詞不妥將它刪除了! SORRY

我覺得後面討論的已經離題了

我的用意是提醒01站友,不要像我這樣

我很幸運的躲過去,不過如果旁邊又站一位捷運警察的話小弟已經吃了$1500的罰單,
後面還要再打行政訴訟,勞心又勞力


大眾捷運法第5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九)於大眾捷運系統禁煙區內吸煙;或於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經勸阻不聽,或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戒煙錠大概是屬飲食範圍吧
Your brain has two parts:the left & the right. Your left brain has nothin
我看過高捷~北捷的學生大大方方的在車廂吃飯團~怎沒人開單阿~~~
好澡大王 wrote:
我看過高捷~北捷的學...(恕刪)

車箱內沒CCTV(監視器) 是要怎麼開罰

而且人多時要怎麼抓...
dahos wrote:
不管你口中的東西是否...(恕刪)


這種是推理式的想法

我今天去買刀子,誰知道我是要切菜還是砍人

警察可以看到後直接告我持有攻擊性武器 ?

這位大大頭腦非常的好!!
londonwolf wrote:
這種是推理式的想法

我今天去買刀子,誰知道我是要切菜還是砍人

警察可以看到後直接告我持有攻擊性武器 ?

這位大大頭腦非常的好!!...(恕刪)


不太對,這例子不通

你買菜刀就跟買食物一樣,都假設你會合理使用

但用的地方因地制宜,

如飛機上不能帶刀,就是這意思....

goodversion wrote:
不太對,這例子不通

你買菜刀就跟買食物一樣,都假設你會合理使用

但用的地方因地制宜,

如飛機上不能帶刀,就是這意思....


今天如果上機前我的隨身行裏要過x光機
我放了一把陶瓷做的刀子,未開鋒
他只是看起來是刀子,實際上他不是刀子

安檢人員在螢幕上看到會stop and check

但他不是有殺傷力的刀子.....你說我可以帶上飛機嗎?


就算戒煙錠真的就是口香糖,但是"於大眾捷運系統禁煙區內吸煙,或於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經勸阻不聽" 這個字眼好像沒有存在一樣

那位稽查人員是要直接開罰...
londonwolf wrote:
今天如果上機前我的隨身行裏要過x光機
我放了一把陶瓷做的刀子,未開鋒
他只是看起來是刀子,實際上他不是刀子

安檢人員在螢幕上看到會stop and check

但他不是有殺傷力的刀子.....你說我可以帶上飛機嗎?


就算戒煙錠真的就是口香糖,但是"於大眾捷運系統禁煙區內吸煙,或於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經勸阻不聽" 這個字眼好像沒有存在一樣

那位稽查人員是要直接開罰......(恕刪)


分兩段討論。

只要安檢人員認為有危險,他就可以以物品狀況,沒收,或叫你托運,或用其它方式帶出國。
就跟你嘴裡有東西一樣,他不會去討論你的為人,你的品德,只要有問題,就不行。
之前就發生過一個女生帶著一個藝術品,那長的像指虎,航檢直接沒收...

另外,這個勸阻不聽,就看當時狀況了....
londonwolf wrote:
今天如果上機...(恕刪)


下次請你拿假槍正面對警察做掏槍、射擊動作
若是你被打死,再來討論這類文字遊戲:我是假槍非真槍

也可以認定戒煙錠是屬飲食範圍,非口香糖,口香糖一般人都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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