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這樣的人是會有報應的。可惜的是,在台灣,這種報應不會是法院給的最近又看到有關陳進興的新聞(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牠)如果今天牠是生在這個年代....搞不好也可以不用被槍決這就是台灣人權自由的代價嗎?我迷惑了....
死刑是有其必要性的,但是還是會有人權團體在為這些極惡之徒出聲,也不懂他們是哪裡來的情操,難道受害者就沒有人權嗎?話說回來,就算真的判死刑也無法讓這種惡人受苦,通常一槍就斃命。也許有恐懼,但根本體會不到痛苦,而且,台灣應該也有好一陣子沒有處決死刑犯了。我想不管怎樣,那個可惡的父親永遠不會知道他女兒死前的痛苦。小妹妹,雖然在這個世界的時間很短暫,最後也是那麼痛苦地離開,不過我很高興妳不用再受折磨了,安心飛到天堂去吧
我覺得刑法應該用相同的犯罪行為對待犯罪者,比如說強姦別人,就用機器X姦他,或是剁了他,讓犯者知道別人的痛苦,把小女孩丟到沸騰的鍋,就去弄口鍋燒開把它丟進去,讓犯者承受滾燙灼熱感,砍殺受害者,就用相同方法砍殺他,讓犯者售千刀萬剮之苦,虐待受害者,就用同樣不人道的方法虐待他,讓犯者體驗被虐的痛苦,放火、縱火,就把它關起來放火燒他,讓犯者嘗試在火場的絕望與掙扎,這樣會不會太殘忍了點,不過重刑之下犯罪率才會遂降,不然大家都沒在怕的,像那個青少年犯罪也是,想說關一關就沒事了,哪可以讓他這麼好康,應該要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