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ifiez wrote:基於比例原則 當公益大於私益時也只能接受了... 在資本主義社會沒這道理!不然,幾乎任何公眾事情都是公益大於私益。譬如,蓋焚化爐,變電所,或是把郭董的錢全部充公給孩子吃營養午餐也是啊.....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