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 畢/失 業:
是的,我延畢!前一份工作是在公司擔任人事股長,民國九十五年七月該公司經營不善開始陸陸續
續積欠員工薪資,造成大量員工離職,一直到了民國九十六年三月情況未見好轉,公司人事課也只剩我
一人苦撐,就在我大學四年級上學期要準備畢業專題報告之際,必須做一得失之間的抉擇下,於是幾經
考量後選擇了相較之下有急迫性的公司事務,而放棄了學校事務並準備延畢。該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辦理歇業,從來沒有處理過公司歇業事務經驗的我,開始著手準備辦理公司歇業事項,靠
著上網爬文、多方請益…等自我做功課方式來完成我在該公司最後一件事務並也踏上失業一途。
在勞保失業給付無法請領、資遣費無下文及積欠薪資未償情況下,試想,被資遣員工包含我,在這
一百三十人中有無米下鍋的家庭、有車房貸的壓力、有小孩教育費無著落的父母,這些員工都急需要一
筆救命錢,於是身為前公司人事的我開始了失業後一份無給工作,依據法律條文幾經波折下向勞保局協
調讓員工可申請勞保失業給付並辦理申請工資墊償基金,並也向地方法院申請未償薪資之支付命令作為
保障,給員工們一個交代渡過這一轉折點。
事情處理完畢後,著手我未完成的學業-專題報告,就在延修生註冊那晚,晴天霹靂我的如意算盤
破滅,專題必修學分已更改,必須要選一門課來補足不夠學分,於是從家裏騎一小時車程到學校補足學
分並補上短缺的專題報告,就這樣我完成了大學歷練。有人問我為什麼當初不離職,這樣就不會有連鎖
效應也不會造成延畢。我的想法是:我離職我就學不到經驗、觀點,也無法增長事務處理能力,得失之
間的抉擇一直是人生中重要的課題。
第一天出發到了第一個點~
下車想說拍幾張照紀念一下~
結果相機沒拿好摔到地上~
後面底片蓋的卡榫斷了~
整個沒法卡緊且裡面的底片也因此全曝了光~
相機也不能用了~
再來是在車上睡覺時把眼鏡拿起來放在車窗旁邊~
等到醒來要下車時發現找不到~
原來掉到地上而且還被我踩到= ="
雖然沒破但鏡片卻有好幾條很深的刮痕。。。
晚上住旅館~
也只有我們那一間房的電視是超級老舊的電視~
那時沒第4台~
卻連老3台都看不清楚~
等到要睡覺了~
覺得冷氣太強想關掉~
發現那冷氣出口也是壞的沒辦法關起來....
只好被子蓋緊一點~
最後就是到了台北逛士林夜市~
坐計程車時皮夾忘記帶走.....
結果後面的旅遊行程要買甚麼都只能先跟同學借錢...
不過唯一安慰的是~
那計程車司機是好人~
當我旅行完回到家的隔一兩天~
就收到一個包裹~
裡面是我的皮夾~
證件還在甚至連皮夾裡的錢都沒少半張一塊~
當下真是感覺這世上真的還是有好心人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