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qng wrote:話說..蘋果列了十一...(恕刪) 南x那邊應該是沒辦法但是光復路那邊看過不少他們自己的夜校生下課打扮的跟太妹太保一樣呵呵飆車的話還不只夜校生XD 鑽來鑽去的新竹好像有隔代教養問題上次亂晃,經過某條路看到一堆傳統的那種木門的房子然後門口有一堆飆仔在聚集感覺就是被上上代帶大的雖然說這全台都有飆車族應該不是新竹最嚴重可是,不管是那邊,都應該要認真抓不是?應該要給警察公權力去抓才是...打暴他們吧!
馬總統不久前才簽署國際人權公約而已,你就要跟他反應鎮壓飆仔.....飆仔也是人啊,有騎車的自由,也有隨機砍人的權利.反正沒有人死之前警察是拿他沒輒....................現在有點懷念戒嚴時期,憲兵隊,少年隊同時出動執勤.晚上治安比白天好很多很多耶.
覺得一人一信總統府幫助不大給了壓力讓他趕快抓到人這一人一信應該可達成但抓了之後呢還不是小罪之後~關了幾年回家讓我想起了前陣子日本18歲被判死刑的人這些少年不判死刑要判啥?這時候人權還有一堆說法官會誤判的網友怎不出來去說有可能是誤判這倒楣的年輕人只是被打之後因為身體太虛所以死亡並非絕對這六名飆仔所為如果要一人一信請一人一信一天去支持他們這些人死刑還有賠償死亡的年輕人還有個癌母要照顧這時候誰來照顧他呢?得了癌症的媽媽知道自己孩子被殺還有精神接受治療這樣跟被他們六個間接殺死有何差別
寫信給總統是沒用的,該寫的應該是立法院的立委諸公們。根本沒有針對飆車族的罰則,那些飆車族怎麼會怕?今天如果修訂法令,飆車一律關五十年,傷人加重刑責,致死直接死刑,不得上訴。我相信,沒有飆車族趕去飆車傷人,警察也樂的去抓人,因為抓到後根本不會有機會再放出來。大家,焦點要放對阿,寫給總統、市長有何用?警察沒有法令可以執行,飆車族還是能繼續囂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