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這樣認為........不管一個人多討人厭,當街偷襲別人就很缺德,至少要正大光明一點對著人家打下去....如果這兩人跟偷襲的這個女的素昧平生的話,基本上就跟南寮打死碩士的那五個年輕人是一樣的情形,只差沒有鬧出人命...........不過看樓上各位的發言還真的事讓人覺得立場與顏色決定對與錯,而不是事情的本身.....我很想問一下各位,如果動手的這位不是抓住人家的頭髮而是拿把西瓜刀往人家後腦砍下去,是不是各位的反應也一樣很高興呢? 先聲明:我對這位卡神的新聞從來沒興趣,我也從不看有線電視頻道新聞跟政論節目;我只是想到如果是我碰到的話,我應該會馬上去收驚兼吃豬腳麵線,碰到瘋子要先壓壓驚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