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射5歲童老師怒告2小五學生

這位老師作的很好阿 自己是受害者為什麼要給學生機會?

現在老師在管教權剝奪之下 根本就教不了甚麼
為何還要將過去的期待冠在現在老師身上?

以後老師用說的說不動 請家長來學校
家長不來 以後出事 就是家長負責 一切法律上見
上課搗亂就是出去罰站 不要妨礙到其他孩子的受教權
以後老師負責教知識 父母負責人格教育 大家規則講好即可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老師體罰學生,家長可以告老師
小學生開槍打老師小孩,老師不能告?

還聯絡不到家長..可見家長也不關心小孩..
應該連家長一起處分
最大的問題根本是小伍男童的家長

平常不管教也就算了

連被抓去警察局滯留

還要過14小時才去

根本就是家長有問題!
這樣做剛好而已吧,2個小孩的家長如果白目嗆老師說

「老師都這樣教學生的嗎?就不能給小孩機會嗎?」

要是老師被激怒了,放棄老師的工作當場嗆明

「我老師的飯碗不要了,今天我的身份就是受傷小孩的家長」

傷害如果告到底的話...2個小孩的家長應該會更慘而已

將心比心,如果對方家長誠意不夠,我的小孩被打到我也會這樣

告到底剛好而已
攝影、腳踏車、登山、攀岩、潛水、露營、溪釣~多彩多姿~
他是以家長的名義來報案的吧
家長怎麼教的阿?

就算是失誤,那種東西本來就不能對著有人的地方射擊,家長都沒在管的嗎?
從前從前有一隻笨貓,不小心變成了隨處可見的瞎忙族,而且還是薪水不多的那種。
老師火氣太大了,應該沒有要到提告的境界啦,

當時應該BB槍拿起來,對那兩個小五生各射一槍就好了,

記得怕痛可以打屁股就好了

原來現在玩具槍的殺傷力還真強,

隨便弄把瓦斯槍就會皮開肉綻、會流血,

看來玩具危險定義應該要再修正,

具有殺傷力的"玩具",應該管制年齡使用。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傳說中の牧羊神 wrote:
那應該就是彈夾的問題...(恕刪)

反正我賣掉很久了
已經不是個值得討論的問題了

反而我最近比較迷釣魚

我離題了 抱歉

總之有誰希望自己的小孩受傷對吧
人苯怎麼還不出來亮相?

「你就讓他射嘛,等他子彈打完了,就不會再射了...」

給他機會,那誰給莫名其妙被BB彈射傷的小孩機會?
小鬼的玩具哪來的= =

那玩意我來看都沒看過@@


熱血.調皮.愛搗蛋.愛車.愛看書.小女人.恰北北.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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