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春國小2名五年級的男童,趁著暑假期間跑到學校玩,拿著瓦斯BB槍,不小心射中學校一名體育老師的5歲小孩,這名老師堅持提告,2名學生被帶回警局,因為無法聯絡上他們的家長,結果被留置在警察局長達14個小時,這名體育老師堅持提告,闖禍的小孩可能因此留下前科紀錄,因此校方也表示將會和提告的老師繼續溝通,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

脖子被BB彈射中,受傷的5歲男孩是長春國小老師的小孩,破皮流血的傷口,讓何老師越想越激動。受傷學生家長何老師:「搶槍的時候,後來有人扣那個板機,所以BB彈發射,就射中了旁邊小孩的脖子。」

暑假期間,幾個學生到學校玩,包包裡面帶著瓦斯槍,卻在爭著玩耍的同時,誤射站在一旁的小男孩,幾個小孩已經嚇得半死,又被帶到警察局製作筆錄,恰巧聯絡不上被告學童的家長,2個小男生竟然就這樣在警察局,待了整整14個小時。何老師:「我堅持完成報案手續,取得報案三聯單,就是這樣子而已。」

堅持拿到報案三聯單,就等於堅持提告,但是這個老師忘記被告的,也只是2個國小五年級的男生。校長王慧珠:「站在教育的立場,我們不會對孩子有這樣激烈的舉動,但是對於這個老師的想法,我們也會給予尊重。」

擔心以後會不信任大人,被移送少年法庭的2個學生,還要心理輔導,何老師心疼孩子受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卻忘了,學校教育就是在孩子尚未成熟之前,給他們成長學習的機會,2名少年不會留下前科,卻在心理留下深深的陰影。
文章關鍵字
啊~~~~~~~~斯~~~~~~~

難不成老師被顏面射擊到

才會這麼堅持嗎?

小學五年級

幾歲

10~11吧

刑事跟民事都免責阿

送少年法庭

少年法庭應該不受理
瓦斯槍我低價賤賣給同學
玩那個不會很兇嗎- -
一罐我都打不到幾次

我還是繼續用空氣槍打保特瓶

但是這種東西真的要注意!!

千萬不要對著自己或是對著別人

話說有空氣槍威力也是很驚人的
狗罐頭 wrote:
小學五年級幾歲10~...(恕刪)



錯誤,
可以保安處分。
請自行看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亦適用),及刑法有關保安處分之規定。
sh960414 wrote:
一罐我都打不到幾次
...(恕刪)


你彈夾可能有問題吧~你用蝦密槍阿
那個老師的做法 妳也不能說不對
很多小孩本來就很皮了~
充其量 只能說他不盡人情
小三の目では盲目のスタンプを見て
沒錯...,

而且還是會留下案底,

紀錄是跟著你一輩子的。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小鬼帶瓦斯BB槍到學校....

不是一般空氣槍~是瓦斯槍

如果....
1.老師不小心射傷兒童,兒童的父母該提告嗎?
2.學生可以告老師,那老師可不可以告學生?
3.學生被體罰,學校懲處老師有時還要去跟家長道歉,那老師被射到,家長或兒童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前面是絕路,希望在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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