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建議修法 在災害發生前進行強制撤離

連災害會在哪發生都已無法推斷了
就算強制撤離悲劇還是會發生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表示
這場88水災很多山地災區從未列入450公釐雨水土石流警戒區
像是甲仙鄉小林村,發布土石流警戒需徹退的只有19戶,而非全村
造成小林村滅村的不幸主因是上方的崩山掩埋和形成的堰塞湖潰崩造成
詳見: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2273+132009081201093,00.html

這場88水災,2600公釐的雨已遠遠超出以往的經驗值!
暖化的熱地球氣候會越來越極端,以往的經驗已不足以用來防災!
或許往後,不會淹的地方也可能淹,會淹的地方會淹的更厲害!原本沒土石流的地方也會因大量暴雨而走山!
堤防、抽水站、檔土牆、防洪設施....是否承受的了遠遠超出設計的暴雨?
下個天災會在哪?何時發生?不知!
政府及全民都應要從新好好思考,及早準備及避開!就從省視自己的居家環境開始!

就以台北的北投、士林、天母來說,就潛在了很多的危機
除了「北淡公路興建」影響淡水河的大台北疏洪
還有~
「關渡平原開發」滯洪區被屯土墊高開發,喪失自然的滯洪功能
「北投纜車興建」是否又會是第二個貓纜?
「六之六開發案」陽明山上大片的山頭剷平開發蓋大片的豪宅,是否會造成洪水及土石流?
「大量興建的溫泉飯店和餐廳」遍佈北投山坡及河谷,是否會是下一個溫泉區災難?

在災害發生前,這又該如何去強制撤離?

套用「西雅圖凹凸鏡桂賢的地景及社會觀察 」所言: 敬 畏 自 然 , 才 是 保 命 的 王 道
k.k2001 wrote:
連災害會在哪發生都已無法推斷了
就算強制撤離悲劇還是會發生


當然這次降雨確實超乎想像,但並不表示我們以後都只能坐以待斃碰運氣.

我們人類能做的就是先盡人事,撤離大多數居住在潛在危險地區的居民到安全地區暫避,然後把節省下來的救災資源用於救援那些我們事先沒想到,因而未能事先撤離的地區居民,這樣或許不能完全避免悲劇,但應該可以減輕悲劇.

這幾天來,每天不知道要聽到與看到幾次"天佑台灣",但我想加一句:"天助自助者".
虎斑貓 wrote:
當然這次降雨確實超乎...(恕刪)


強制撤離
如果家裡被偷光了, 應該算誰的?
我常在月光下出沒, 而且,我每個月錢都花光, 故名-月光光騎士
bedavinci wrote:
強制撤離
如果家裡被偷光了, 應該算誰的?


真的貴重物品還是隨身帶著吧.其他的物品可以考慮投保竊盜險,保費由政府出.
強制.....有這麼簡單嗎??
不走...是要派警察抓,還是軍隊拉
再來,是要撤到哪裡
別忘了連台北市幾年前也曾泡在水裡過
在災害發生前進行強制撤離

發文的大大有沒想過這叫"天方夜譚",又一個台北觀點看台灣的人,唉!

每次颱風來,你有辦法強制撤離台北市460萬人口嗎?做的到再來談山區撤離!

你知道失業人口近百萬,原民很窮,窮到只求一塊農地種種菜養活自己和家人,所以,它們只能住山上,在山下是沒有工作可以做的,沒工作=沒錢=不能租房子=不能吃飯=不能活下去,這些大大你能懂嗎!工作對原民來說,是一種天大的奢求!它們連去超市打工都沒人要,你以為它們的工作很好找嗎!

政府從來不照顧原民,沒有任何補助,因為原民票少,要的時候用錢買就好,要不是這次風災凸顯出來,讓大家看到住在山裡的弱勢還真不少人,不然那些台北人還真以為山裡只用來養牛羊的,現在又天真的說,你們不要住山裡就不會發生死人的事了!那請讓這些人住你家好了!

台北縣三鶯部落的強制拆除,它們住不起台北的高房價也租不起,在每次颱風來襲都會淹水的堤防裡住下來,一住三十幾年,現在卻不淮它們住,請問要叫它們住哪?

虎斑貓 wrote:
捐款救助災童固然是好.因此,我認為討論修法讓強制撤離得以法制化,..(恕刪)


強制撤離早已法制化了(災害防救法)
只是.......................

言歸正傳
建議總統早點發佈緊急命令
不然一切只能依程序...慢慢來


災害防救法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八九○○一七八七一○號令公布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九一○○一○八三一○號令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


第二十四條   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防止災害擴大,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應勸告或指示撤離,並作適當之安置。



第三十一條   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於災害應變之必要範圍內,得為下列之處分或強制措施:
一、徵調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協助救災。
二、劃定一定區域範圍,製發臨時通行證,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或指定道路區
  間、水域、空域高度,限制或禁止車輛、船舶或航空器之通行。
三、徵用民間搜救犬、救災器具、車、船或航空器等裝備、土地、建築物、工作物。
四、危險建築物、工作物之拆除及災害現場障礙物之移除。
五、優先使用傳播媒體及通訊設備,蒐集及傳播災情及緊急應變相關資訊。
六、其他必要之應變處置。

最愛黑色 wrote:
在災害發生前進行強制...(恕刪)

你也太激動了吧!
現在以直升機載出來的有多少人?
在加上不幸罹難的, 一共是多少人?
全台灣有沒有超過兩萬是在災後撤出的?
用460萬來對比太少了, 要不要拿2300萬比較剛好

不曉得你是不是原住民?
一般百姓政府有什麼補助是原住民沒有的?
人口住得稀疏, 幾乎每條路都蓋到門口了
這幾年也補助裝衛星電視了

部分因國土利用也許有些人受到不平, 但也不用擴大到全台吧

失業近百萬是全部都原住民然後政府讓他們失業嗎?
原住民原就住山上, 適度的讓原住民開發山地應是合理
但現實生活有人過分阻止嗎?

新竹朝山海邊也有讓非法占用的就地申請電力這用怎麼說

冷靜點, 不然誰相信

bedavinci wrote:
強制撤離
如果家裡被偷光了, 應該算誰的?...(恕刪)

你不用撤離, 如果你家被偷要算誰?

在災害發生前進行強制撤離?

台北地區現在那些溫泉旅社都還建在行水區勒.
那些能搞定再說吧?

而且也要幫馬先生口中的"They"平反.
小林村當時是有撤離,但是撤離的集結地在小林國小及活動中心.
但是以上兩地區也都全被土石淹沒.
唉.....
~~抓住指縫的風,就能抓住緣分~~
我也覺得往後真的要強制撤離了, 現在的颱風雨量越來越大, 不斷的打破紀錄, 上次的卡玫基, 這次的莫拉克, 誰能保證下次不會有超越莫拉克的颱風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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