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討論一下防災救災的神兵利器?

只有預防、才是災難的神兵利器、如何預防、下列是小弟的一些建議:

1、嚴格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國有山坡土地一律不得人工加蓋任何房舍、旅館、也一律不得住人,私有土地、亦需經過申請以及嚴格環境評估後有限度開發、現有私人土地開發過渡者一律比照國有土地強制辦理改善。
2、針對山坡地種植作物評估、所有影響水土保持的作物一律砍除、包括、檳榔樹、果樹、茶樹、葉菜根莖類、水耕類以及無法保持水土的一切作物,並追塑其現有種植面積與合理利潤、補徵五到十年的稅金,並加重其50%徵收、所有所得一律用於現有天災重建所用。
3、清查所有現在各群山僻野中的建築物是否合法、非法者一律強制遷移,不得有拖延(或請他們簽訂生死契約、不願意遷離者任何天災人禍自負責任、並且得負起責任將山林回歸原貌)
4、未來任何未經許可擅自開發林地山坡地之業者、一律吊銷執照、並除以2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已開發之業者、無政府核發執照者、一律即刻拆除、並由業者負責將當地回覆原貌、或賠償該地違建之20年產值的罰金。累犯者一律無期徒刑與死刑(因為可能會導致上百人死亡的天災)。
5、擅自砍伐林地的山老鼠、一律處理死刑與無期徒刑(因為可能會導致上百人死亡的天災)。

以上、是臨時想到的、各位可以補充
施振榮:能在紅海立足,就有資格看新的藍海~!!!
蘿蔔頭 wrote:
看到新聞..原來大瑪...(恕刪)


我看到的新聞畫面,是用汽油桶當雨量量"杯"
KenKuo wrote:
只有預防、才是災難的...(恕刪)


這些建議都很好,但是強制居民撤離濫墾濫建區這件事,以台灣現有特殊選舉考量,往往知易行難.
搞到後來,好像都是要政府拿人民納稅錢補貼這些人搬離.像小林村按報導以前就有計劃遷村,但補助一事還沒搞定,然後就糊里糊塗悲劇就發生了.再看看目前很多溫泉業者都建在百年週期行水區內,也是按報導地方單位要取締時就被民代關切.然後一樣沒事時沒事,有事時就是慘劇了. 落實法規時失去選票,不落實時,災害又會發生.其實官員與居民到最後就是與天賭命. 不巧這次災民賭輸了,官員也賭輸了.變成雙輸局面.
UFO LIGHT wrote:
這些建議都很好,但是強制居民撤離濫墾濫建區這件事,以台灣現有特殊選舉考量,往往知易行難.
搞到後來,好像都是要政府拿人民納稅錢補貼這些人搬離.像小林村按報導以前就有計劃遷村,但補助一事還沒搞定,然後就糊里糊塗悲劇就發生了.再看看目前很多溫泉業者都建在百年週期行水區內,也是按報導地方單位要取締時就被民代關切.然後一樣沒事時沒事,有事時就是慘劇了. 落實法規時失去選票,不落實時,災害又會發生.其實官員與居民到最後就是與天賭命. 不巧這次災民賭輸了,官員也賭輸了.變成雙輸局面...

就是因為此次災難過於嚴重,才亂世用重典

囉唆的就用重法或是簽訂「自生自滅還要復原災害條約」

不然以台灣這種位於地震板塊、又是颱風經常侵襲的海島型氣候,三不五十來個風災、地震

不管什麼顏色的政府最終都是拿「人民血汗稅金去賠」、也就是無辜乖乖養無能政府的勞工血汗錢!
施振榮:能在紅海立足,就有資格看新的藍海~!!!
我是開計程車的,我们在用的 無線電車機 + 中繼台 + UPS 如果每1村設 1 or 3 台 , 無線電車機一台約

13000 , UPS 約 1000-5000 要看電池容量 , 中繼台 ( 無線電車機 + 天線 ) 約 20000 可以共用 ,

這樣通訊就OK , 我以前的車隊中繼台設在林口,通訊範圍楊梅以北,同時有30多台車使用.
changyuanchun
s0256 wrote:
我是開計程車的,我们...(恕刪)


聽你這樣講,就覺得你對無線電很外行.
基本上你本身這樣做就違法了.
照你的說法,政府用這種方式搞,誰敢承辦這個業務?
每個衛生局跟地區醫院的急診室也有裝你說的類似這樣的車裝無線電,都是按照規矩來的.
無線電頻率是公共資源.除了軍方之外,民間和公家機關的使用都是受到管制的.那是要你怎麼裝就怎麼裝.

bx3ac wrote:


聽你這樣講,就覺...(恕刪)


我不是無線電專家只是使用者,但我知道

民用頻率在 VHF144.00MHz~146.00MHz.也有UHF的430.00MHz~432.00MHz

是自由使用的,

全島統一共用救災、救難頻率 Mode:FM [MHz]

148.740 / 148.755 / 148.770 / 150.325 / 150.337.5 / 150.350

如有講錯請指正.

無線電頻率大公開

changyuanchun
s0256 wrote:
我不是無線電專家只是...(恕刪)


並不是這樣..
業餘頻道並不是自由使用,是需有執照才可以使用.

如果您說的救災頻道是某個單位(如果中華搜救總隊)自己申請.那只可以給他們單位自己使用.
如果是國家開放出來讓大家申請.那欲使用的單位必須將無線電設備送去檢驗並且申請要使用這些頻道
基本上也是要救難單位還要有立案的.

除了FRS的無線電設備(低功率免執照),出來販售之前已經認證過了可直接使用.
其他不管何種無線電都需要通過檢驗.每一部無線電機器都有使用執照.基地台甚至有架設許可證.

如果都沒有符合這些規定,都屬於違法使用無線電.

可能大家都不太會去注意這一塊法令.NCC宣導上也有力不從心的問題.
s0256 wrote:
我是開計程車的,我们...(恕刪)




內行的

每村都發小車機
每鄉都裝中繼台

台風就上線值班

其實跟本就不用花錢買

每個派出所消防隊隊都有

只是要有人負責值班

bx3ac wrote:
並不是這樣..業餘頻道並不是自由使用,是需有執照才可以使用.
...(恕刪)


為了防災
公務人員可以加考 這一項執照
鄉鎮的村里長 幹事 都需要考這執照並學習操作無線電的使用。
特別是山區
甚至學習與配備衛星電話都是必須的

中央的防災基地台也應該有無線計程車服務小姐的專業能力。

也要配備手搖發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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