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從旁邊車道插進來讓後面的車反應不及而撞上,路權來說是屬於你後方的機車沒錯。如果你是在同一車道上,停下來而後面的撞上你,這樣才是你後面機車的問題。不好意思借版面問一下那如果在"同車道上"車子打方向燈靠右邊停,機車從後面撞上右前車門哩?>>如果後方的騎士有受傷,我保證保險公司一定是會要你盡快和解,除非你想要留案底。 +1
spurtrack wrote:&那如果在"同車道上"車子打方向燈靠右邊停,機車從後面撞上右前車門哩?...(恕刪) 有可能會判後方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不過還是有可能會被凹, 你未給後方機車反應時間.所以還是要看現場才知道!
PS:給綠巨老人,我並沒有說每個警察都很爛,我的標題是土城警察,我沒有說是全國警察 版主~~~對不起~~~我認真了,我只是想表達還是有好警察,可是大家對警察的觀念已經根深蒂固,我發現我講太多也沒用,本來想在論壇內看到有人錯誤的批評警察就跳出來反駁才豋入會員,現在發現反駁只會讓自己爆血管跟發現真的很多人討厭警察(這不是早就知道了= =),我支持版主申訴服務態度不佳的警察,但也希望大家多多肯定警察的貢獻,不要認為每個警察都是領人民纳稅錢的米蟲,希望版主的申訴能得到你滿意的答案。
處理要很小心現在路權的觀念有上昇桃園有個案例有個婦人開車要左轉,在快車道上停車待轉,車頭有超過中線結果對向一個年輕死小孩,騎車亂鑽,卻在快車道上高速撞上這婦女的轎車後來真的變成死小孩最後,法院判決肇事責任歸屬婦女比較多因為她佔用了對方的路權,要付大部份責任你的案例路邊停車,等車,路邊慢慢開都佔用了機車道路權不管機車騎多快,或是被擋住視線看不到你的路權是輸的所以要小心...
jasonlu11 wrote:剛剛我已經寫信去署長...(恕刪) 很不幸,樓主的立場真的站不住腳,也許你會覺得交通法律很怪但事實就是如此,在第四頁的大大也很詳細的幫你解釋了,或許這位處理員警的態度大有問題,但是他的立場跟開單的理由卻是無庸至疑的~就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依我處理過許多車禍的經驗,大大還是簡單的跟保險公司表示欲跟機車騎士和解就行了!否則等送上交通法庭,機車騎士要求的更多,你會賠的更慘....但是員警的態度問題倒是可以讓你有平反的權力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