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糾紛一般在大陸,很少很少--基本上沒有--有網站因為討論區回文導致訴諸法律的情況,而因為在討論區(“論壇”)發表虛假不實的針對廠商的不利言論而造成糾紛的,更是不會通過法律解決--除非大張旗鼓的在各種新聞類網站大規模發佈而造成極為極為不良的影響。大陸的廠商,更多的是會罵回去,比如瑞星、360和卡巴斯基風波,鬧到最後才上法院,而且糾紛僅僅限定於相關三家廠商而不是大陸各大討論版。
或許這就是社會制度和發展軌跡的不同吧,盜版問題也是。如果真的有一天國際唱片公司等廠商在大陸大規模起訴個人用戶,那麼他一定會受到廣泛的抵制和謾駡,甚至政府部門也會參一腳找這些公司的麻煩。而且,即使廠商勝訴,基本上也拿不到錢--大陸的執行是個很大的問題,並且只能刺激大陸的盜版更加“猖狂”。換句話,迅雷這樣大張旗鼓公開的進行違反智慧財產權法律--包括大陸自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這樣的公司,恐怕在其他地方不易存在吧;而每次在cnbeta等大陸網站上看到誰誰誰因為p2p被罰金拘捕判刑(包括本版的那篇《要上警察局了,該怎麼辦?》),更是生出一種“幸好我們是在大陸啊,這個神奇的國度”的感覺。
我也不知道是哪邊好,儘管從社會制度上,臺灣的民主要勝大陸很多,但是如果把臺灣的版權、名譽等制度拿到大陸,我肯定不贊成。
Mobile01系統管理員 wrote:
近期 Mobile0...(恕刪)
分享這篇,系統管理員實際上法院做證的案例,目的是希望會員在發回文時,能夠謹言慎行。說真的,Mobile01 已經不是第一次為各位背負這種壓力了,在上法院當證人之前,已經有過無數的廠商打電話來,要求徹下對該廠商不利的討論串,甚至還有一些當事人,要求站方刪除文章說明到最後,在電話的那一旁飲泣了起來。直到目前,站方仍為了保障會員的發言自由,Mobile01 系統管理員先來面對上述這些壓力,間接在幫各位因應、協調、處理還有面對。
你們是開討論區的網站,這本來就是你們會面對的事情,也是工作一部分。
別說成是為網友背負什麼壓力!
不認同那是 Mobile01 該做的事情?那就關了討論區啊。
少亂推責任到其他人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