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_mo wrote:...之後我給聽障100塊叫他坐車回去 安慰他一下 希望他以後別再這樣了 還是朋友... 他都把你老婆賣了你還給他100塊坐車只能說你真的是好人要是我就先通告他父母時限...你根本一毛都不應該出的
man_mo wrote:事件告了一個段落最後我想請問各位大大假如他沒出現 我報警能拿回來嗎?我報警抓到他 跟著他去 拿的回來嗎? 還要付錢嗎? 還是怎麼處理?!...(恕刪) 沒記錯的話,在民法上那位老闆是善意取得你的PSP因此具有那個PSP的所有權,也就是說,即使你報官,在法庭上,你也沒有辦法拿回你的東西你只能向你的朋友請求損害賠償有錯請指正所以朋友要慎選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