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後 一上國道就收費 --- 變相強制裝OBU

如果這項政策一實施,這些在國道上收錢的公務人員,將面臨失業,您們現在就要挫著等,因為三年後,您們就要失業了。

這項政策一實施,那45%的汽車關稅是否要一併廢除呢?如果沒有要廢除,那等於是馬政府變相對人民扒了一層皮。

目前的中山高已經是超收,且超收75%,根本沒有虧損之虞。這種作法根本就是向人民搶錢,大家要挫著等嚕。
rukawa1 wrote:
問一下
ETC是遠傳標到,這一標的時間是多久之後就要重新發標?


這可能要問那些豬腦袋官員
AVtm wrote:
裝OBU還是小事, 以後超速逃都逃不掉!!
上下交流道的時間一相減, 有無超速馬上知道,
裝什麼雷達雷射偵測器都沒用...(恕刪)


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超速闖紅燈都還要有照片佐證

大大您說的這方式舉發超速

一定行不通的

比如說~在哪路段超速~超速時的行車速度

都無法舉證

因此無法因此告發超速的
AVtm wrote:
裝OBU還是小事, ...(恕刪)


外國不是已經實施了??
他們有這樣抓超速嗎

rukawa1 wrote:
問一下
ETC是遠傳標到,這一標的時間是多久之後就要重新發標?


沒記錯的話,
合約期限是220個月,
還有十幾年,

現在就看大家合不合作,
讓遠通違約,罰前罰到他自行退出了,

根據透露的一部份合約,
民國101年6月,ETC的使用率必須達到65%,
同年12月實施計程收費。

不過到98年3月,使用率只有32%,
如果遠通不能在三年內提升,到時可就違約了喔。

還有到目前為止,ETC合約似乎還沒完整公開過,
三不五時就聽到高公局或遠通在放話說根據合約應該要如何如何,
可是這種攸關大眾權益的合約,
卻藏在黑箱中作業,
大眾完全難以得知合約內容中,遠通到底得到哪些利益,
全民到底付出哪些權益,
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20080630 wrote:
拿悠遊卡出來"嗶"還比較方便...(恕刪)


為什麼一定就只能圖利 台北悠遊卡公司?
如果這真的實施
就表示未來每隔幾年就會如同電子產品一樣改來改去
ETC -> OBU -> ??
每改一次就多賺一筆

這是想圖利財團?
還是圖利政府自己的荷包?
但我能確定的是擾民
如果機子設計的不錯 是可以接受啦
不過怎麼會覺得 會更塞車阿~
yapi1101 wrote:
一台幾十萬以上的車子...(恕刪)


像黑金剛這麼大台的OBU

有時候還會感應不靈~~

沒扣到錢 去補繳還要多繳費用~~

還要浪費電池錢~~

又不知道哪天電池會不會爆漿 毀了我內裝~~

就算送我

我也不要

遠通和政府是簽了幾年呀?為何不用技術成熟成本低廉的RFID技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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