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淺顯易懂的觀念路上亂丟鋁箔包可以罰錢!說得通~路上喝飲料就罰錢??請問,人家不能放到包包嗎?不能走到商家消費後縮小丟棄嗎?同理,香菸可證!也就是這個罰源是過分剝奪人權!只是某些人用來亂欺負人,創造財源的方式!法律在立的時候請看清楚立法的依據!別鬧笑話出發!這樣很多怪法都可以成立!因為立法的人只要夠無知還有強迫性格,我是為你好那種就行了!
冷靜仔細看一看新聞....感覺是記者還在那聽風聲到就說大軍來襲一樣...行走抽煙用亂丟垃圾之類罰應該比較恰當...開車騎車抽煙就像手機一樣不能開車騎車用手持方式講吧...如果真的要開罰這條的話........但也三天熱度吧...現在路上不也還是一堆改裝機車排氣管的...又不開放撿舉拿獎金...
....好像回到小學時代喔~有些同學消化快容易餓...下課時段會跑到校外甘仔店買東西止飢學校才提供一個簡便的場所....以前~上福利社買零食飲料..解饞走回教室的路上就開始與同學們分享著吃老師們起初都是默許後來,看不慣.........就限制.而後禁止類似的行為爾後就是規定限制只能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解決直到最終福利社除了瓶裝水之外,什麼都沒有大夥下課,也懶的去那樣的地方...漸漸的又會發生學生們因肚餓而往校商店外跑..問題週而復始明知病根何在,卻滿腹推委之詞稅收.回扣.罰鍰.選舉贊助金費....都跟金錢息息相關不管樂意與否,大夥多少都有從中間接獲得些微的轉嫁利益只是受益與損及健康供需不符....自己多少會吸煙.....但也會自我約束行止這項作為時地點.場合.人潮與供應設備是否適切相信多數的癮君子都擁有高度意願恪遵公民道德但政客.主管機關.......就是那糟糕樣頭上多了個名銜,就好像換了顆腦袋禁止菸品販售流通.....就不須去做其他相關附加衍生的規範.........不是更簡約嗎?法規愈多..複雜.混亂.矛盾.牴觸,必然無可避免
挖細拍郎 wrote:台灣人除了比爛還會幹...(恕刪) 我看到跟你相反,在汽車分隔島上易開罐玻璃瓶是亂丟一大堆,我們的安全島上還少有那瓶罐,新宿歌舞技酊幾條街都海報,垃圾,我旅館就在旁邊大樓.秋葉原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