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身材走樣的也不過就幾個,講得好像每個警察都是一身橫肉一樣。咱們人民什麼時候會這麼好心替警察著想換制服啦?!之前國軍才說要花錢換新軍服,就被一堆人批浪費錢。對大部分的老百姓來說,最好把國庫所有的錢都拿來把小朋友營養午餐提升到五星級飯店等級。然後每個個人在分個幾十萬。國家建設?蓋捷運?我又不住市區我用不到浪費錢。國防武器更新?反正買的都不是最強最屌的武器所以不用買。(然後當兵的人才在那邊靠北邊走)要不然就是反正現在又不打仗買武器沒用啦~!!!警察換新裝?警察開單開嚴一點就說搶錢,開鬆一點就說警察沒在管。換新裝?我又穿不到,那也是浪費錢啦~!!!一切也都是台灣人的民族劣根性造成的...不想負責任,只想拿錢。
不管制服樣式換不換,每年都還是一樣有一定的數量汰舊換新(不然你要叫他們一件制服穿幾年?),一樣要花費制服的製作費,改新樣式從招標到採購流程可能多一個機會讓一些人上下其手就是了結論:不管改不改樣式,你每年納的稅還是有一部分穿在他們身上,我贊成先要求服裝儀容,至少衣服要燙過,只是這樣會不會變成制服由公家出錢洗燙,因為有人說......我是來當警察的,不是來燙衣服的,我也不會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