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co2716 wrote:
好矛盾阿, 如果真的開放機車可以直接轉, 先說125CC可以不用二段式, 又說跟不上可以二段式, 那待轉區還設不設?
如果設了行人怎麼辦? 照你說的行人很危險... 待轉區的機車又怎麼辦? 照你所說的所以自認為跟不上車流的人就乖乖去當球瓶? 還請開示如何才是對的?
125cc與50cc的機車由於車身長度的關係,迴轉半徑是不一樣的
(感謝01的站友汎德提供的圖片)騎乘擁有足夠動力的大車卻跟不上車流,為何要到快車道去妨礙交通?
這個政府根本不管球瓶的問題啊!
banco2716 wrote:
小弟認為台灣地小人綢機車數量太多, 二段式是必要的, 台灣的道路沒有那麼多空間讓機車都到內線去排隊左轉, 所以如果開放只會造成道路空間不夠, 機車駕駛人用並排的方式進內線跟在汽車旁邊, 最後造成的就是影片中的樣子, 國情不同別隨便拿別人來說台灣這樣是錯的
擔心數十部機車乖乖的在內線排成一直線造成汽車不能到下個路口嗎?我常在慢車道這麼做,但這不是空間不夠的理由,而是依照現行的法律本來就是該這麼做
至於行進間鑽車縫,本來就是不該有的行為,就算歐美國家也是禁止的,機車能鑽車縫的時機,只有整個車流是停住的時候才可以
Loompster wrote:
你忘了一點,台灣地小車多,路又那麼小條。車子只要一多,流量大,摩托車是沒空間去的。再加上路邊亂停的一堆,摩托車是要騎去哪閃車啊
國外會那樣做,那是因為他們地夠大。日本比我們大十倍之多,這根本就不能比,英國也是啊。
中國是因為治安的問題所以禁止機車,香港的土地有比大台北地區大多少?香港的機車很少嗎?
歐規道路寬3米(英國的公車道寬3.5米~4米),美規道路寬3.5米,要多寬的道路才叫夠寬?
如果你是騎乘在慢車道上,而不是騎乘在那給汽車停車,貨車卸貨用的機車優先道、腳踏車優先道上或路肩的話,何來閃車的問題?!


(感謝01的站友d2211提供的圖片)高鐵桃園站週邊的機車優先道,幾乎多數都改成腳踏車優先道了,只要有足夠的路肩供車輛停車,就算腳踏車也不需要閃車


桃園高鐵站旁的路口有汽車可以紅燈右轉的綠燈,汽車紅燈右轉時會與腳踏車發生衝突,所以其實這樣的腳踏車優先道設計也是有問題的,單車道與人行道合併才是比較安全的作法


(感謝01的站友mas333提供的圖片)成大建築系曾出版一本有關城鄉設計的書,內容中就提到,愈寬愈直的道路,由於安全感使然,反而更容易發生超速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