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sam wrote:
是是是我不懂我只懂什...(恕刪)
壟斷 ,或稱賣者壟斷 , 台灣通常譯獨佔 ,一般指唯一的賣者在一個或多個市場 ,通過一個或多個階段,面對競爭性的消費者 ;與買者壟斷 ( en:Monopsony )相反。 壟斷者在市場上,能夠隨意調節價格與產量 (不能同時調節)。 壟斷者在市場上,能夠隨意調節價格與產量 (不能同時調節)。
一般认为,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也就是说,垄断者能在其市场上保持唯一卖者的地位,是因为其它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 。一般認為,壟斷的基本原因是進入障礙,也就是說,壟斷者能在其市場上保持唯一賣者的地位,是因為其它企業不能進入市場並與之競爭 。 进入障碍的产生垄断的原因有三个:進入障礙的產生壟斷的原因有三個:
* 资源垄断: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如:無線電視的配音業)。資源壟斷:關鍵資源由一家企業擁有(如:無線電視的配音業)。
* 政府创造垄断: 政府给与一家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政府創造壟斷: 政府給與一家企業排他性地生產某種產品或勞務的權利。
* 自然垄断:生产成本是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率。自然壟斷:生產成本是一個生產者比大量生產者更有效率。
妳要跟我談壟斷? 請告訴我 你要談什麼? 你的立論基礎跟模型? 不要 跟我談感覺或是應該... 用數學模型算給我看 不然用理論基礎告訴我
不要動不動就把自以為是的觀念當作是事實,再用來批評別人的不對
※如果還不懂那我說白一點,壟斷是一種獨佔的現象,跟是不是賣的比國外貴或便宜無關
沒人反對降價 , 但是 NCC的作法是錯誤的 (降價是消費者要的 但是不該是 政策強迫)
LV不是民生用品
到底是誰不懂啊?
那我請問,沒網路會死嗎?沒車子會死嗎?沒房子會死嗎?
那請問你懂什麼?批評我接受 但是 你的立論中心是什麼? 是不准別人反對你,而不是有立論的重點耶 ( 想到一堆被停權的人 原因都是政治立場 <= 起碼那些人的立論中心 就是顏色 而你的立論中心 只有自己)
↑
其實這各例子最簡單用來解釋 壟斷 及 定價策略
1. 以自由經濟的市場來說 有利可圖就會有人進來,一直到無利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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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電信業絕對有利可圖,所以威寶要進來
1.2 但是電信業有其進入門檻,所以極易壟斷 ( 執照 + 電信設配 <期初投入資本太大> )
↑↑
壟斷的確就會造成不公平,所以如果可以壟斷每個人都會想(所以政府才會不準壟斷)
第二點,企業存在的目的只有一個,獲利
所以威寶賠錢還要經營下去只有幾種可能
1.以後賺的回來 先虧後賺
2.期初投入成本過大,固定攤提成本過多,只要營收能夠>變動成本 雖然虧但是也得撐(不然虧更多)
但是如果威寶用能獲利的資費那他會賺嗎?抱歉 更不會 <= 因為消費者不會買單 (因此他只好繼續虧)
因此威寶的資費雖然仍會虧,但是小虧就是賺 的原因成就了現在的資費方案 ( 可能是比 其他電信業者更低的價格策略 )
但是換各方式,假設大家同時期草創,威寶就直接用虧錢的策略經營,跟台哥大 中華比燒錢,其他兩家不撐了,然後威寶獨大市佔率形成壟斷 <= 這樣行不行 當然不行 因為前面說過了 企業存在的目的就是要獲利,虧錢經營就是壟斷的最好證據
再換各方式,假設大家同時期草創,威寶就挖了OOXX的經營團隊,一開始就用極低的價格(但是仍獲利)跟台哥大 中華比(兩家都會虧),其他兩家不撐了,然後威寶獨大市佔率形成壟斷 <= 這樣行不行 當然行 因為的經營方式式是完美體現經營能力高的優點 完全符合自由經濟競爭
不過這樣的回文已經偏離的原始主題了 = =! QQ~ 誰想看? 誰看的懂? 或許 不管啦 反正 NCC 就是對 企業就是吸血鬼這種白痴回文才有人要關心吧
公路車ing wrote:
LV不是民生用品
到底是誰不懂啊?
那我請問,沒網路會死嗎?沒車子會死嗎?沒房子會死嗎?...(恕刪)
這年代已經進步很多了
網路、手機這類電信用品已經是國家特許行業
已經與民生息息相關了
看看這網路上有多少人
包括你在內這麼多人使用電信產品
難道還不是現代化的民生產業嗎
沒車子、沒房子會死嗎?
這句話感覺你是見笑轉生氣
這樣硬凹能幹嗎?
沒房沒車雖不致死
但是卻反應在人民的生活痛苦指數上
台灣進步這麼久了
現在人人想買房、人人想買車
5子登科是基本民生需求
不能再用50年前大家都沒房沒車也能活來比較
你問問眾多網友看看有誰會認同你呢?
公路車ing wrote:
不要動不動就把自以為是的觀念當作是事實,再用來批評別人的不對
※如果還不懂那我說白一點,壟斷是一種獨佔的現象,跟是不是賣的比國外貴或便宜無關...(恕刪)
現在的三大業者就等於是獨佔資源壟斷
本來自由經濟應該要建立於競爭的基礎上
可是當業者聯合裝死、不競爭、不降價
已經失去自由經濟的精神
這時候還不一棒敲下去
難道等他們再賺個幾百億之後才罵沒人管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