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出車禍...前面緊急煞車

真的
未保持安全距離是樓主的錯
但...
以台北市來說
很多小黃
看到客人"馬上煞車"或"馬上靠右"
感覺也很危險
chieh76123 wrote:

其實我覺得

BMW車主應該也上來發個文

標題是"昨天出車禍 眼白二輪不當跟車"
...(恕刪)


備註: 而且還發兩篇
602426602426 wrote:
以台北市來說
(恕刪)


我相信全台灣的小黃都是這樣

環島一周的感想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J@N wrote:
備註: 而且還發兩篇...(恕刪)


備註:

文章裡面應該會有"誰說市區就不用保持安全距離啊?!?!?!"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現在上高樹公路
也是很多白目專抓別人安全距離超車
搞到險象環生
說真的自己超車自己撞死就算了
不要讓有抓安全距離的人
也跟超車的一起陪葬
沒抓安全距離真的很危險
樓主要好好反省阿
個人覺得~
1. 你不應該在這發這一篇的
2. 的確很多人在市區都不會保持安全距離,但不代表這樣就是對的,而且這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能撞前車

總結:
明知道要保持安全距離,沒保持安全距離就算了還撞到前車,撞到前車就算了還上來發這一篇,
發這一篇就算了還以為大家都這麼做就是對的,所以跟著做就沒錯,
發一篇就算了,你還發二篇,算了,你還真的是白~調整一下心態吧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覺得樓主蠻可憐的

賠了錢確一直被虧QQ

我覺得樓主下次應該換腳踏車,至少就算對方緊急煞車也不會弄的這麼嚴重.
普通道路的安全距離
叫做隨剎即停

高速公路則帶公式算安全距離

樓主應該慶幸自己沒受傷,不然這種情況
通常對方是沒有任何責任需要賠償你,除非他願意道義上包個紅包給你
不然你受傷部分還得全額自行負擔。
樓主的歐兜麥得修多少錢啊
還是直接報廢了
Blessed are they who expect nothing for they shall not be disappoin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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