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弒父 只是家暴那麼單純?

airjim wrote:
如果開放陪審團 看來前妻和兄妹也難逃死刑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兄妹?
姊弟吧

弟弟才15歲,怎麼弄都不會死刑的
姊姊是17還18?



不要再陪審團了,臺灣明明就繼受德國法
幹麻去混英美制度的陪審團


gabriev wrote:
非常利害的就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次之
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聞不是說他們有預謀策劃嗎
律師再厲害,預謀策劃要打成過失或"當場"激於義憤
很困難吧
蘋果飯 wrote:
幹麻去混英美制度的陪審團

跟國際接軌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2968600&bid=6&r=56&page=2

看一下22樓的發言吧
紅咚咚鏘 wrote:
http://www...(恕刪)


我看了...真的頭皮發麻......

其實看到新聞那時我也在想"一定有什麼原因..不然誰會動手謀殺自己的父親"

結果......

不過為了殺一個人渣賠上自己一輩子

值得嗎?
JessieC wrote:
我看了...真的頭皮...(恕刪)


逃走也是一個辦法
敢殺人就要償命

死刑! 死刑! 死刑!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是的~這叫做~倫理道...(恕刪)


突然想到魯迅的一句話....叫做禮教喫人...
就算是真的遭受到父親嚴重的家暴
也還是有其他可以解決的方法
大不了就是離家出走,自力更生,讓他永遠都找不到
或是直接去和媽媽一起住
不然就報警來處理,控訴父親家暴,申請保護令
或是甘脆用司法的途徑來解決

總之,有那麼多的方法可以來解決
為何最後非要用上殘殺父親的最激烈段手段不可???

而且到目前為止,真相還不明
都還不知是不是真的有家暴這回事??
兇手的姑姑說法,竟然還有提到說
兇手還曾經問起他父親的保險金的事情!!!
當然我們也不知她姑姑講的是真是假,一樣是持保留的態度

總之,疑點重重呀,案情不單純呀~~
風笛手 wrote:
或是直接去和媽媽一起住
(恕刪)

新聞中有提到他們的媽媽,據說雙眼失明...可能沒有辦法跟著媽媽過日子吧

警方已經排除了媽媽涉案的可能

http://www.twbbs.net.tw/3515724.html

我看了這些文章...很難想像過這種日子是什麼感覺

好可怕...
風笛手 wrote:
總之,疑點重重呀,案情不單純呀~~

是時候招喚李組長了
關於這個案件

有位媽媽提供4.5年前親眼看到的經歷--那位爸爸在公共場合暴力對待姊姊
能不能請記者大人,去查一下事實是否如此
(實際討論網頁,如果無法連結,請搜尋:babyhome.閒聊區.刺青男命案破案 兒女下毒手弒父焚屍 .第2頁的22樓...現在的01,我不曉得要如何轉貼才不違反規定*_*)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2968600&bid=6&r=129&page=2

如果是真的,我一點也不同情那位家暴的父親,以及父親的兄弟姊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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