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條耶 wrote:
今天中午和老婆在大賣...(恕刪)


你跟6千萬擦身.......了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嗯...
我現在也不喝它家的東西了.
不是因為螞蟻.
而是因為態度...

像另一家飲料公司~~就很好.
出了事.出來道歉.面對它.處理它..

而不是死不認錯.告消費者...

我也不讓家裡的其他人買沒有處理事情能力公司的東西..
我太太忍不住買了兩罐
因為她嘴破了
也因為她跟我一樣好喜歡錢
我看要是喝到螞蟻我們兩個都會高興得合不隴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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