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無線電,該怎麼挑選?


Randolph wrote:

其實25W也夠了
與其追求高瓦數,不如把天線搞好



真的是天線搞好比高瓦數還重要,十幾年前在台北住家屋頂裝了一組NAGARA 430 Mhz的定向天線,用車機Low檔就可以通很遠了,線上的友台的只要上高速公路就會一路打屁兼試訊號,通常一路到苗栗都沒問題~~~
SKIN wrote:
一般來說,警察要沒收沒使用證照人的機子時,除非是現行犯侵犯到公家頻道否則是不得沒收的(除非機子也沒通過檢驗認證),所以才會有一般不太聽到有人被沒收的事情,因此要使用無線電,要避免被沒收,首要就是無線電機子的來源要合法的就可以,至於當事人有無證照就另當別論,...(恕刪)

您忽略暸這一條,非法持有就是現行犯,以車子舉例不太恰當,沒有駕照可以買車,但是沒有業餘無線電執照,不能持有無線電射頻管制器材。沒有電台執照的機器,就不能設置使用。

第六十七條 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擅自設置或持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器材。
  依前二項規定沒入之設備或器材,不問屬於何人所有,均得為之。

第四十六條  
  電臺須經交通部許可始得設置,經審驗合格發給執照方得使用。但經交通部公告免予許可者,不在此限。
  前項電臺,指設置電信設備及作業人員之總體,利用有線或無線方式,接收或發送射頻信息。

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三、違反第四十六條第一項或交通部依第四十六條第三項所定管理辦法者。
七、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一項或交通部依第四十八條第一項所定管理辦法者。


我的良心建議,要使用無線電,最好還是依照合法的程序取得執照,申請電台,也不用怕人家刁難,要開車就會去想考駕照,使用無線電考張執照也不難。總之人去考個照機去請張牌,闔家平安。


marveal wrote:

再請問各位先進,您們每個人都領有證照嗎?

我民國77年開始玩無線電,CB機27MHz,後來還待過無線電監聽台,也受過無線電話務、報務、譯電訓練,並領有專長證書。我也領有"交通部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並有"交通部業餘無線電話電台執照",配有呼號。

說了這麼多,或許有人覺得考四等業餘無線電執照很麻煩,其實一點也不會難,比考汽車駕照容易多了,我就在一天當中將這兩張執照辦好了,考試10分鐘,等待人員執照5分鐘,申請驗機及電台執照20分鐘(其中我填寫資料15分鐘),合法使用無線電不用躲躲藏藏。
那些長久以來享有諸多權利的人,忘了這是由許多人犧牲奉獻換來的。
marveal一直沒有提到車子裝設無線電的用途
是要跟車隊或朋友出去玩聯絡方便??
還是常跑高速公路想拿來聽路況??
或是單純只是想玩玩看??
根據用途才能決定要買單頻雙頻 車機或是手扒機
以我同事來說
他們車隊出去是用樓上的頻道聯絡
但是跟我們出去則都是用樓下的頻道
所以他當初就鎖定在雙頻車機
而我自己也是車隊出去都是用樓下頻道
加上只有出去玩的時候才用,而且怕裝車機被敲玻璃
所以就採用手扒機+車天線的組合
所有的配件買到好大約是在五千元左右

一般出遊我認為用手扒機已經夠了,但是如果常常會用到的話
建議還是可以考慮安裝車機
至於使用執照,建議還是去考一下
我利用週末把題庫看過一便,星期一早上去考試
大概半小時就拿到執照了
只不過連考試費用總共700元,五年後換照又要交500
等於一年要付100
如果加上驗機的部份,那就是每年200了
還真的是生財有道呢...
dw wrote:
我民國77年開始玩無線電,CB機27MHz,後來還待過無線電監聽台,也受過無線電話務、報務、譯電訓練,並領有專長證書。我也領有"交通部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並有"交通部業餘無線電話電台執照",配有呼號。

DW兄我們的資歷還蠻相近的
我是79年開始玩,不過只有玩144/430
其中因為想考照,有自己練收發報

79年底入伍以後有幸在金門通信基地受報務訓練
之後都待在營部電台

不過您那個時候可以同時受報務和譯電訓練嗎?
我們那時候是嚴禁一人同時受報務和譯電訓練的
甚至報務士連接觸譯電的密碼本都是嚴格禁止的(因為怕非法發報危及安全)

Bigtree wrote:
只不過連考試費用總共700元,五年後換照又要交500
等於一年要付100
如果加上驗機的部份,那就是每年200了
還真的是生財有道呢...

驗機只要驗一次阿~
5年到了"續約"不用再驗機,電台執照交500即可
不過加上無線電執照500,那是一年200沒錯
對於第49條所列

第四十九條 為保障國家安全及維持電波秩序,製造、輸入、設置或持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須經交通部許可;其所製造、輸入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號數量,須報請交通部備查。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製造、輸入經營許可、經營許可執照之核發、換發與補發、許可之廢止、製造、輸入、設置與持有之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但學術研究、科技研發或實(試)驗所為之製造、專供輸出、輸出後復運進口或經交通部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由交通部公告之。

而第六十七條所列是必須有違反49條第一項才成立

再舉一例,一位沒有無線電證照貨運司機車上載有貨物即是 合法無線電射頻機器,請問是合法還是非法,若根據67條所列而不往49條追朔,不管機器是屬於任何人所有,只要在場持有者沒照都得以沒收,那是否警察是否要查扣車上器材呢?所以持有並不算非法喔!!所謂非法持有是針對未經過型式認證、審驗合格的機器,持有合法機器並未使用,不能算是現行犯。當然並不是說鼓勵大家跑法律漏洞,考證照才是最佳選擇,也很簡單,但是一般所謂合法機器被沒收,充其量也只能說是暫時保管。
求知若飢,虛心若愚(Stay Hungry,Stay Foolish)
要玩無線電不要跟我學,我是錯誤示範,沒牌。

當時玩無線電是因為工作需要,要修機、改機、裝機也做機,其中包含火腿用、業務用、警用與軍用。
所以有認識警察、調查局、交通部、協進會、軍事情報局與通基處。
算是有背景有靠山的人士。
當時的法令只有一條,人民不得持有與使用無線電收發器材,連接收機也不行。

如果你這些都沒有,請乖乖的去考照吧!


82年開始接觸無線電,東借西借才拼湊出一組手扒機加伸縮天線
當時有打聽過,要考照除了筆試還要"手試",所以一般人不會去考

後來86年聽說制度改了,四級只要筆試(好像考輕型機車一樣),趁著空檔就去考了~~

真的很簡單,題庫背一背就ok了,只是我還白目的拿題目去問學電機的人,到底是怎麼算的........

反正照個規定走就對了,呵呵
SKIN wrote:
對於第49條所列第四...(恕刪)

SKIN wrote:
對於第49條所列

第四十九條 為保障國家安全及維持電波秩序,製造、輸入、設置或持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須經交通部許可;其所製造、輸入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號數量,須報請交通部備查。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製造、輸入經營許可、經營許可執照之核發、換發與補發、許可之廢止、製造、輸入、設置與持有之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但學術研究、科技研發或實(試)驗所為之製造、專供輸出、輸出後復運進口或經交通部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由交通部公告之。

而第六十七條所列是必須有違反49條第一項才成立

再舉一例,一位沒有無線電證照貨運司機車上載有貨物即是 合法無線電射頻機器,請問是合法還是非法,若根據67條所列而不往49條追朔,不管機器是屬於任何人所有,只要在場持有者沒照都得以沒收,那是否警察是否要查扣車上器材呢?所以持有並不算非法喔!!所謂非法持有是針對未經過型式認證、審驗合格的機器,持有合法機器並未使用,不能算是現行犯。當然並不是說鼓勵大家跑法律漏洞,考證照才是最佳選擇,也很簡單,但是一般所謂合法機器被沒收,充其量也只能說是暫時保管。

很簡單的理論,貨車司機載的是『貨物』,並不是『貨物』的所有人,所以不是持有。經過型式認證、審驗合格的機器可以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但是不具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及電台執照者,就是未經交通部許可,不能持有、設置、使用。49條第一項就是說製造、輸入、設置或持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須經交通部許可;(請注意這個分號,分號的意思就是前後句並沒有相互隸屬的關係)其所製造、輸入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號數量,須報請交通部備查。 (製造、輸入要送型式認證)

最常見的情況是,沒有執照但是有一隻手機裝上電池、天線,看到警察馬上關機。這是就非法持有,非法設置。手機裝上天線跟電池已經具備收聽、發射的條件,這就是設置完成(看出端倪了吧),只差沒有開電使用。

非法持有經型式認證機器跟持有非法機器都是違法。其實電信法的漏洞不少,這裡我就不便明說了,要用還是去考張執照,不然遇到了,幸運的,訓斥幾句還可以拿回機器(很簡單,「...並得沒入其器材。」看到那個「得」字了吧?就是說可以沒收或是不沒收,都看警察的意思。)運氣不好沒收罰款賠了夫人又折兵。
那些長久以來享有諸多權利的人,忘了這是由許多人犧牲奉獻換來的。

Randolph wrote:
DW兄我們的資歷還蠻相近的
我是79年開始玩,不過只有玩144/430
其中因為想考照,有自己練收發報

79年底入伍以後有幸在金門通信基地受報務訓練
之後都待在營部電台

不過您那個時候可以同時受報務和譯電訓練嗎?
我們那時候是嚴禁一人同時受報務和譯電訓練的
甚至報務士連接觸譯電的密碼本都是嚴格禁止的(因為怕非法發報危及安全)

我是先受無線電通信士的報務訓,所以授與29330無線電通信士的專長,後來佔到密碼譯電士的缺,為了考試所以又駐地自訓,授與25350的密碼譯電士的專長,所以不是同時。而且我們是監聽台,聽比較多,沒得發。
我覺得學這個沒什麼用,有這個軍牌退伍後又不能像駕訓出身的一樣,換一張自用大卡車的牌。要用業餘無線電,還是要自己考一張...
那些長久以來享有諸多權利的人,忘了這是由許多人犧牲奉獻換來的。
雖然目前抓的不是很嚴,不過還是希望考一下會比較保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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