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頭也沒尾是因為我也不是當事人只是想到說如果每個人都這樣那討論區還有什麼樣的樂趣?搞到最後要很注意用字淺詞畢竟法律上有些東西是要法官自由心證肉粽的那篇是導火線前因很多....連討論流浪狗、死刑各種話題都一樣不同觀點可以不認同可以討論除非真的是人身攻擊動不動用這招.....乾脆就不要上來討論區阿搞得好像要人家都怕他不敢跟他討論問題然後他就贏了這只有在影片中或者布袋戲裡面的大反派角色才會有現實生活中呢....真的敢這樣對一切嗎.....會不會動不動就要告危險駕駛?會不會路上看到打架的就出來主持正義?現實生活中敢制止插隊、電影中講電話的又有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