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懂的「台灣之光」理論

無所事事吃飽睡 wrote:
如果是職業選手
政府把你拉拔長大,給你錢培養你

你有朝一日得到好表現
突然翻臉不認人,跑去國外賺大錢

那政府是........?拿納稅人的錢...

養職業選手?

不解?

盧彥勳是職業選手也是國手

那政府就不培養了?

體委會在2008北京奧運之前給的每年150萬補助,共約六百萬補助
是給假的嗎??

盧彥勳早在2000年就轉入職業網壇了
scottchen23 wrote:
體委會在北京奧運前時,執行了為期四年的補助職業選手的「黃金計畫」,盧彥勳也在部落格上表示,獲得黃金計畫共約六百萬補助

以一位連續兩次代表台灣出賽奧運的"職業"選手
沒意外~2012因該也是他代表台灣出賽
今年廣州亞運他因該也會代表台灣出賽
你覺得有沒有義務?

盧彥勳共獲得黃金計畫共約六百萬補助
現在就是黃金計畫沒了 少了每年150萬的補助...
他是職業選手也是國手
哪他國手的每年150萬補助呢??
為什麼沒了??

2004代表台灣參加雅典奧運男子單打項目。為台灣第一次取得該項目的資格
2008年8月,盧彥勳在北京奧運會首輪中,擊敗世界排名前十的安迪·穆雷,最後在16強中敗給奧地利球員于爾根·梅爾策
2009 1月 代表台灣打世界霍普曼盃

盧彥勳http://www.rendylu.url.tw/porfile.php



唉,你自己都講為,是為期四年的補助
不知道你要有沒做過專案
到期了當然是沒有了
這樣就要政府無限期每年給150萬
沒給就變成好像欠他?
2008年8月,盧彥勳在北京奧運會首輪中,擊敗世界排名前十的安迪·穆雷,最後在16強中敗給奧地利球員于爾根·梅爾策,但終就沒有得牌:得牌就會有獎金,沒得牌當然就不符規定
網球、棒球、高爾夫、足球這類運動已經很好了,至少還有職業賽可以參加
真正弱勢的是短跑的選手
完全沒有職業賽可參加
唯一的收入是得牌得到獎金,然後簽代言費
但大公司要簽都麻要簽得牌的,這有幾人?

任何行業都是一樣的
名模賺入大把鈔票
小模犧牲色相都還只能得到曝光的幾會
今天各大政論節目就會開始討論LU先生

LU先生上場之前都會打20分手槍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9-sENovbxw

藤原豆渣店 wrote:
宏碁、華碩、HTC等公司也可以跳出來要求要幫他們
政府有高科技稅收減免.....
藝人們也可以跳出來要求要幫他們
他們也有可能進軍好萊塢
政府有國產電影補助....
出國留學的也跳出來
他們有可能得諾貝爾獎.......
政府有公費出國留學....


政府有22K方案
第一天認識台灣嗎??
習慣就好...

只是在台灣企業如果冠上台灣,真的都還算經營的很成功
筆的蓋子 wrote:
政府有22K方案...(恕刪)


意思是說你也是拿到22K的啊
政府出不出錢沒意見
的確到了職業的等級
政府沒有必要要出錢

但是政府有必要提供適當的協助
訂定一些對運動員有保障的法令

為運動員向一些大型企業爭取贊助經費

畢竟
到了大型的國際比賽
就是用到這些運動員的時候
養兵千日 用在一時
要讓他們有光榮與使命感不是!?!?

不是平常不理他們
到了需要時
才徵招他們
這讓人"奇摩子"很不好

所以體委會到底在幹嘛?!?!
尸位素餐 只會想沾光
真的很不齒這些官員
領著薪水不做事
richard7416 wrote:
政府出不出錢沒意見的...(恕刪)


LU不是有中華電信及中油共贊助300萬/年
筆的蓋子 wrote:
政府有22K方案


我沒拿
只是點出政府有出錢幫忙企業
另外振興棒球時不是一堆縣市政府組球隊嗎
難道這些都不是納稅人的錢
kc01 wrote:
2008年8月,盧彥勳在北京奧運會首輪中,擊敗世界排名前十的安迪·穆雷,最後在16強中敗給奧地利球員于爾根·梅爾策,但終就沒有得牌:得牌就會有獎金,沒得牌當然就不符規定


最具爭議不就是這點
連教練防謢員都不給
就要球員去比賽

當時好像也有一個獨木舟的選手
也是很慘

我想表達的是
要選手代表出賽
至少要照顧到選手
而不是點名出賽,剩餘的都靠自己吧
這不是職業賽
真是厭煩每次媒體都要套用一個"台灣之光"的頭銜

自卑變自大

這些選手或其他(林甚麼唱歌的)

只是憑著自己本事 拿到不錯成績

公費補助可以為他們有更好的訓練或比賽環境

我政府還不得不因煤體壓力出來緩頰或說明

我覺得近年來影響人民獨立判斷都該怪媒體啦

每次報導都非得用聳動的標題或形容詞

台灣就這幾畝地阿 24h新聞真是無所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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