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樂柴犬 wrote:
站在店長的立場想,我...(恕刪)


不好意思...店門口是人行道

是公有的不是公司的...再來是人行道

我停在靠近人行道與馬路中間...講難聽點關公司什麼事?

我又不是停在公司...被客訴那算什麼!!

那我也簡單來說:

你的心態就是店長的心態



沒道理我開店請你來上班,店門口給你停車還要兼幫你顧車吧?
andy122142 wrote:
今天按照慣例的 5:...(恕刪)

我覺得是
客訴的人不對







應該客訴說

店門口不該擺機車


andy122142 wrote:
不好意思..停遠點....(恕刪)

小朋友不要激動,
這麼寶貝的東西就收起來,不要拿出來別人不就碰不到了,
自己要把她停在路邊,被別人摸到要怪誰
frank111 wrote:
小朋友不要激動,這麼...(恕刪)


這位大大可能是我傳說中的大戶吧XD

沒辦法...您賺的多您無所謂...

像我這種窮學生的賺的少,也只能寶貝了



andy122142 wrote:
為什麼碰別人的東西還可以理直氣壯我不懂?

因為台灣人太隨便了
什麼事都沒關係
我的機車放外面平常被貓坐在椅墊上就算了
曾經被人插香拜拜過
前輪可動式的換新的沒多久就被撞裂了
椅墊剛換沒多久停隔壁的側停用他的斷掉的剎車把手搓破我椅墊一個洞
還有後照鏡也被人家撞斷下來過
只能說台灣騎摩托車的人多
沒有公德心的人也多
andy122142 wrote:
你的心態就是店長的心態

沒道理我開店請你來上班,店門口給你停車還要兼幫你顧車吧?
...(恕刪)


就是如此啊,店長就是要顧店的利益,你的車讓我客人不高興來客訴,
萬一他們回去到網路上 po文說我店有個員工很機車,不小心碰到他車就會出來講話,
大學生都不來買我的飲料,  你員工不爽大不了不幹,
我店倒了 ,你賠我啊 ?
大家好 ! 我是柴犬~骨子裡是博美
frank111 wrote:
小朋友不要激動,
這麼寶貝的東西就收起來,不要拿出來別人不就碰不到了,
自己要把她停在路邊,被別人摸到要怪誰

那當然是要怪摸的那個人啊
有哪條法律規定不可以停在外面呢
倒是有法律規定不可以毀壞他人物品
你的邏輯真的很奇怪
還是說你認為放在路邊的東西大家都可以去摸
樓主堅持自己的東西不給碰
私人財產與顧主無關
這些都沒有錯

只是欠缺了圓滑與彈性

很多事是一體的
無法用單一角度來解釋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退一步海闊天空"這詞的來由

樓主還是學生
日後還有有很多人生經驗等待你汲取
不用急著在這件事上爭個結果
light74 wrote:
樓主堅持自己的東西不...(恕刪)


中肯~

人生路還很長~~ 哪天回過頭來想起這件事~~ 樓主的感觸或許

跟現在會落差很大~ 也或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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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e.fer wrote:
樓主的脾氣真好
要是誰敢動我的車
馬上制服一脫拳頭就過去了…



說到做到呀 別嘴砲
我叫軟精天~但是我硬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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