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樂柴犬 wrote:站在店長的立場想,我...(恕刪) 不好意思...店門口是人行道是公有的不是公司的...再來是人行道我停在靠近人行道與馬路中間...講難聽點關公司什麼事?我又不是停在公司...被客訴那算什麼!!那我也簡單來說:你的心態就是店長的心態沒道理我開店請你來上班,店門口給你停車還要兼幫你顧車吧?
andy122142 wrote:為什麼碰別人的東西還可以理直氣壯我不懂? 因為台灣人太隨便了什麼事都沒關係我的機車放外面平常被貓坐在椅墊上就算了曾經被人插香拜拜過前輪可動式的換新的沒多久就被撞裂了椅墊剛換沒多久停隔壁的側停用他的斷掉的剎車把手搓破我椅墊一個洞還有後照鏡也被人家撞斷下來過只能說台灣騎摩托車的人多沒有公德心的人也多
andy122142 wrote:你的心態就是店長的心態沒道理我開店請你來上班,店門口給你停車還要兼幫你顧車吧?...(恕刪) 就是如此啊,店長就是要顧店的利益,你的車讓我客人不高興來客訴,萬一他們回去到網路上 po文說我店有個員工很機車,不小心碰到他車就會出來講話,大學生都不來買我的飲料, 你員工不爽大不了不幹,我店倒了 ,你賠我啊 ?
frank111 wrote:小朋友不要激動,這麼寶貝的東西就收起來,不要拿出來別人不就碰不到了,自己要把她停在路邊,被別人摸到要怪誰 那當然是要怪摸的那個人啊有哪條法律規定不可以停在外面呢倒是有法律規定不可以毀壞他人物品你的邏輯真的很奇怪還是說你認為放在路邊的東西大家都可以去摸
樓主堅持自己的東西不給碰私人財產與顧主無關這些都沒有錯只是欠缺了圓滑與彈性很多事是一體的無法用單一角度來解釋這就是為什麼會有"退一步海闊天空"這詞的來由樓主還是學生日後還有有很多人生經驗等待你汲取不用急著在這件事上爭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