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暴力 wrote:
給上面說銀行不是利滾利的,信用卡的話,所欠的循環利息在下個月變成本金,然後再加計利息收取,
這不是利滾利嗎
你要不要再確認看看

熊暴力 wrote:
如果不相信的話可以打去有在辦債協的人員問,或是你自己可以欠看看,欠個三個月
大概就知道是怎樣計息了。
小弟是銀行法務
我常需要跟法院陳報債權
本金、利息、違約金、執行費,每一筆都要算的清清楚楚!
熊暴力 wrote:
我自己也是做債務協商的,有時
看到來債協的,大部份看到資料時,有一半都是利息,本金有時連一半都沒到。
你自己仔細看欠款時間吧
利息最高是20%
欠五年就是一倍了(20%乘5就是100%)
五年以上就會有妳說的利息比本金多的現象
但,不管怎麼樣,都不可能利滾利
由於大部分銀行都沒有清楚告知債務人原始刷卡金額與衍生的利息詳細金額,
有的人繳了很多期,結果負債總額才減少了一點點,導致原本定期還款的人到最後也撐不下去,放棄還款。
該銀行列出金額,只要直接清償當初的本金以及少許手續費,所以我幫朋友還了11萬多,還拿到清償證明。
當然在此之前,銀行老早就進行查封財產、申請支付命令,但是我朋友實在沒有錢又找不到工作。
銀行找上他新公司要求查扣薪水,於是老闆要他解決債務之後再上班,所以他根本被逼得走投無路。
另一家B民營銀行從我口中知道這件事,而且我告訴對方,事主要到大陸工作,你們這輩子一毛錢收不到。
我要求對方採A銀行作法,而且是總額30多萬,用20萬結清,我出錢分兩期結掉。
到最後對方才勉強答應,畢竟很多債務金額是不斷的利息累積造成的,
你逼欠款者走投無路,到最後損失的是銀行業者,為了債務毀掉人家的前途或者給人家一個機會都是選項之一。
認真勸告銀行業者,你逼死人對自己不痛不養,但是能讓人有機會重新再來,這樣的美德何其偉大。
還有,一銀、彰銀那些公營行庫應該修改辦法,已經有很多民營銀行願意修改辦法,趕快真正打消呆帳,
你們這些領公營行庫的半公務員應該多思考,而不是一天到晚想著領薪水、年終,
多少人被你們這些不變通的債務償還辦法逼得家破四散,這種慘事一天不解決,你們的罪過越沈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