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如果第一時間直接和那個警察說:那我要報案!他如果拒絕受理 那他就有錯 你可以記下他的臂章號碼 然後投訴他問題在出在樓主當下沒跟他說 警察已經提醒你:車門是開著可是你沒有請求他協助你又檢查了五分鐘 然後才開車開走 這沒話講 你已經構成犯罪行為了等他攔下你 你跟他講什麼理由 依然不算是阻卻違法的理由他也可以當成那是你的藉口 所以他當然不接受如果其他人發生類似的事情 建議當場就要報警 不能自己開車 而且這也是破壞現場不過 樓主相信也學到了不少教訓這還是告訴我們:喝酒過量真的不是好事
天啊,什麼人民褓母,根本就是挖洞給你跳!警察形象這麼爛,不是沒有原因的!qalex wrote:有警察來敲我車門, 告知我這裡事公車站, 不能停車 要是我的話,我也以為警察是「好心」提醒我會趕快移車!因為這樣而中招,真的超嘔的~~qalex wrote:被先前敲我車窗的員警開警車攔下, 並要求接受酒測. 酒測結果為0.39, 當下便開立罰單並拖走我的車 完全充分表現挖洞臉不紅氣不喘,這個警察實在是厲害厲害!老是說大陸黑心,台灣警察也不惶多讓,有夠陰險~~台灣社會已經變成連警察都要防備,真慘~已經變成了不會互相關心的冷漠社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