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來了,一看這個就知道搞不清楚狀況,只會想什麼淘汰幾趴,一點用都沒有。基層公務員打烤雞的是誰:他的主管。他的主管在乎的是什麼:1.預算執行率 2.民意代表的關心(地方公共工程和民意代表的關係,有點sense的人都知道)。年底到了,預算編太多用不完,怎麼辦?:想辦法執行完。為什麼預算會超編:因為預算需要在兩年前編好,也就是說,在99年底以前要編好101年的預算。請問各位,現在的原物料價格,有誰能看到兩年後的。設計施工後,現場可能有有難以預估的狀況。再者招標時也有可能會結標價比預算的低很多,有這些因素,你再叫那些考試得高分,但連水泥瀝青價格也分不清的人來當經辦。這預算怎麼編才會精準?最後,這些先天不良的情形,又碰上後天執行預算,代表關說的壓力,此時一個沒啥權力的民眾(至少在目前,這個人不會影響他的薪水與飯碗)來質疑,要怎麼說?的確經辦的態度不夠理想,但也別忘了。他的主管決定他的態度,甚至可能經辦也被主管操的不爽了,還想讓主管也跳跳恍火坑的也在所多有。結果就是這樣。有關係的,3趴5趴10趴都趴不到他頭上。沒關係的又不聽話的,那就得祈禱自己是個完美的人,讓人家找不到一點攻擊的空隙,否則就算0.5趴也有你。
vt25 wrote:又來了,一看這個就知...(恕刪) 果然有見地的人講起話來就是不一樣,淘汰不適者當然好但何謂不適,是你決定還是我決定,又該怎麼解釋決定權又真能落到你我的手上嗎?還是只是寡頭操弄的工具
建議版大去嘉義市政府的網站上去陳情線上陳情我之前有上台北縣政府陳情過。在板橋有一個籃球場,因為電燈壞了都沒有人來修。我就上網陳情,一開始信函都沒人回覆,後來我就上網查了一下陳情沒有回覆,公務人員有沒有什麼懲處。後來就找到了,我就發了另一個陳情信函到政風。信件內容詢問----要如何懲處沒有回覆陳情信的公務員。結果承辦人員會直接打我手機說不要上網陳情了,有任何問題,直接打手機給他就可以。過二、三天吧,籃球場的燈都修復了。嘉義市政府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作業要點十二、陳情案件由本府企劃處負責管制稽催,獎懲規定如下:(二) 逾限之陳情案件,經本府企劃處稽催後超過七個工作日未處理者,承辦人員予以記申誡一次,本府企劃處連續稽催超過三次仍不處理者,業務科(課)長記申誡一次及承辦人再予以記申誡一次。(三) 已回覆未結之繼續列管陳情案件,於本府企劃處發出追蹤表逾七個工作日未處理者,承辦人予以記申誡一次,本府企劃處連續追蹤三次仍不處理者,業務科(課)長記申誡一次及承辦人再予以記申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