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inuum wrote:你想太多了為何會推40年期 ?房價太貴你分三十年二十年繳不起阿這應該才是現實吧...(恕刪) 說實際的我還希望政府建屋只租不賣所有權買屋買使用權,依建築物設計設定使用年限辦法,老百姓可以以最少的錢卻有最大的利益取得.以現在購屋30年40年期,除了貸款還要裝潢,新屋10年後也需保養,30年40年後房屋,整個社區會如何破舊全是未知數,私人擁有要全改建,溝通上經濟上就是問題,雖有所有權卻無法使用也是問題,房價太貴你分三十年二十年繳不起阿這應該才是現實吧以我想法是房價貸款就算我10年就繳完,我會立即再設定再貸款.到底做生意的利潤所得,比銀行利息高多了.
政府為什麼不重新造鎮只能租貸房屋、而無買賣權而且那個市鎮的生活機能的餐飲業者也能與政府承租其店面讓整個市鎮是個高度經濟價值但租金費用是符合國民所得那不就二者皆得再將什麼捷運啦or交通運輸拉過去就ok了呀低所得並不一定是低水準國民住宅也不一定要住在繁華的市中心而且集體造鎮也只有政府才有的充份的資源現在很多人只求可以有穩定的居住空間罷了...........
尼斯 wrote:說實際的我還希望政府建屋只租不賣所有權...(恕刪) 無名ID wrote:政府為什麼不重新造鎮只能租貸房屋、而無買賣權.(恕刪) 這應算"社會住宅"吧... 選前有統計台灣社會住宅比例超低...內政部也有說要蓋一些...該不會就此一批吧... 社會住宅比賣平價國宅好多了...起碼在外地打拼的鄉親...不一定要忍受高額租金or咬緊牙關置產...
香吉士的蔚藍海域 wrote:這應算"社會住宅"吧...選前有統計台灣社會住宅比例超低... 沒錯就是社會住宅原先說什麼要蓋在帝寶旁邊不是一堆人說會破壞那邊的房價所以才會說"低所得並非低水準"說真的想要家的人並不在乎旁邊是什麼知名建案只要生活機能良好其實就足夠了而誰能給足這些生活機能~不外乎就是政府嗎?其實這樣蓋完成不就是一隻會生金蛋的雞母了嗎??直接變賣祖產這樣獲利只是短線~而且祖產有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