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FBI可以來台灣抓人?

不用義憤填膺啦...

美國人還沒有蠢到敢直接干預我們的司法...
也不可能把人抓回去的...

他們只是來協助辦案...那幾個傢伙被逮 一樣也是在台灣受審跟服刑...

只能說他們的確比較強勢 他們想來 我們很難拒絕...我們要去美國辦案 卻幾乎沒有可能...

這是現實囉...


Yunalesca wrote:
搞清楚, 少來這一套理盲又濫情
這不是FBI來台灣抓人好嗎
是FBI查到人在台灣, 來信請台灣警方合作協助調查跨國犯罪

這人也不是架設一般色情網站, 是兒童色情網站, 還協助仲介背後都是黑幫的兒童性交易
這是國際社會上公認的重罪
我們搞到要靠外國人幫忙抓也夠丟臉了
...(恕刪)


各家媒體的報導都不太一樣, 有的是報導FBI會同刑事局抓人。
不信請查詢東森新聞, 它是報導FBI會同刑事局抓人。

何以認為大哥您所看的媒體報導, 是完全正確的?

並非理盲又濫情, 除非您就是配合的刑事局人員。
請勿使用攻擊性字眼。


這是否國際重罪, 個人不清楚, 國際重罪的意義規範何在? 但, 這不是討論的重點, 重點在於這在美國或歐洲是非法的, 台灣也是。

但洗錢及收賄, 掏空公司, 是明顯的犯了台灣法律, 今天人跑到了美國, 台灣協請美方抓人, 就辨不到。

那跨國洗錢是否國際社會上公認的重罪呢? 若不是, 瑞士為何會凍結某部份資金?
美方為何有提議要沒收資產?

如您上述; 我方請求美方協助抓人, 美方是否丟臉呢?
兒童色情在大部份國家是屬於犯罪行為,只是對於兒童的定義可能有些許不同.
今天FBI已經給我國的警方相當的證據說某個兒童色情的犯罪證據就在台灣,請問我們的警方不抓或去調查看看嗎?

如果有人說FBI"叫"我們去抓就去抓,那不是我們沒主權?(有人跟本認為台灣或或中華民國早就沒主權了),
那麼請問在中華民國領土的台灣島上架設兒童色情網站是否違反台灣的"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法"?

只能講世界各國之間對於刑事犯罪或跨國犯罪調查及逮捕的合作程度有不同而已.

要是覺得FBI可以合法的外國去直接抓人(沒知會當地治安機關),那大概是電影看太多,
FBI的人頂多以私人身份,如觀光或洽商或偽裝身份跟監到國外,而且行事低調.





miabo wrote:
兒童色情在大部份國家是屬於犯罪行為,只是對於兒童的定義可能有些許不同.
今天FBI已經給我國的警方相當的證據說某個兒童色情的犯罪證據就在台灣,請問我們的警方不抓或去調查看看嗎?

如果有人說FBI"叫"我們去抓就去抓,那不是我們沒主權?(有人跟本認為台灣或或中華民國早就沒主權了),
那麼請問在中華民國領土的台灣島上架設兒童色情網站是否違反台灣的"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法"?

...(恕刪)


個人沒有否認其為不正確。

但相對的是, 洗錢也是犯罪, 美國警方有去抓嗎?

刑事局可以先發文, 然後以旅遊名義會同FBI去美國抓人?
zola wrote:
個人沒有否認其...(恕刪)


您的標題也下得太重了,

事實上就如同上幾樓的說明, 美國FBI請求台灣方面協助打擊犯罪而已..

FBI沒權力在台灣抓人, 抓人的是台灣警方,...

當然, 台灣如果基於保護公民的理由硬起來拒絕配合美國也是可以,

(當然後果自負, 搞不好被扣個兒童色情天堂的帽子)

但是既然是犯罪, 配合打擊也沒啥不好,....

當然向黃芳彥這個綠卡以上(有沒有公民就不知道了...), 要請求美國抓人也是可以的

美國答不答應就又是一回事, 這些都是主權問題,....

所以,....美國請求台灣幫忙逮人, 台灣答應>這是主權
台灣請求美國幫忙逮人, 美國拒絕>這也是主權

zola wrote:
個人沒有否認其為不正確。

但相對的是, 洗錢也是犯罪, 美國警方有去抓嗎?

刑事局可以先發文, 然後以旅遊名義會同FBI去美國抓人?
恕刪)


因為美國根本就不承認 台灣是一個國家!! 何來的發文阿!!!

至於台灣為何要替美國抓人 那就跟 老大只是跟店家看一眼 店家全部配合!! 老大可是啥話都沒說阿!
有一些人不是抓不到 而是不能抓阿! 你還傻傻的相信是他自己跑掉的勒! 他不走會死更多人
難道你不知道台灣是美國的一州嗎?!
請查關鍵字[綠卡]

oldchang1205 wrote:
所以,....美國請求台灣幫忙逮人, 台灣答應>這是主權
台灣請求美國幫忙逮人, 美國拒絕>這也是主權

...(恕刪)


只是, 套句台灣彥語, 這都是賣面子!

而這個面子, 要如何去利用它!

今天, 賣面子給老美, 可是明日要去討回來, 就怕別人不給!

美國人不願給面子先, 台灣人何必給面子後?



如此一來, 經濟犯都往美國跑就好了~

Yunalesca wrote:
搞清楚, 少來這一套理盲又濫情
這不是FBI來台灣抓人好嗎
是FBI查到人在台灣, 來信請台灣警方合作協助調查跨國犯罪

這人也不是架設一般色情網站, 是兒童色情網站, 還協助仲介背後都是黑幫的兒童性交易
這是國際社會上公認的重罪
我們搞到要靠外國人幫忙抓也夠丟臉了
...(恕刪)

如您上述; 我方請求美方協助抓人, 美方是否丟臉呢?



我也覺得沒啥好丟臉的...
網路上散步兒童色情圖片是全球使用網路的國家都會受害
既然犯罪場合是跨國際 誰掌握情報 查到伺服器位址 就組織化辦案阿~
這...不是互相幫忙嗎?


zola wrote:
個人沒有否認其為不正...(恕刪)

美國:洗錢是洗你們國家的錢,然後來我們這邊消費,關我們什麼事情。你要是洗美國人的錢逃到海外,我們肯定派兵把你抓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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