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cg wrote:枉費你以前有苦過居然...(恕刪) 日子難過的窮苦人 應該用特例來看 可以補助呀而不是一蓋視為相同情況~把文章看仔細了我是有提到喔我不太認同這文章主要是因為 窮困當然要幫忙 我認同不過每次都提偏遠地區 那~到底是哪裡?市區沒有窮人嗎?而且文中提到缺的東西 都不算是必須的條件我覺得很牽強一個學童 一雙鞋 五套便服 ??不夠嗎?我不是反對補助窮困人家而是質疑 別有目的
titan 200711 wrote:2成3只有一雙鞋~我...(恕刪) 時代在改變你10年前怎樣不表示現在也要這樣請你以現在的生活水平來看世界而不是以10年前的水平來看世界如果有錢誰不希望有熱水器如果有錢誰不希望有床墊可以睡天氣那麼冷誰不希望穿暖一點
gccg wrote:立院12號休會,下午...(恕刪) 中華民國100年1月12日立法院第7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通過(公報初稿資料,正確條文以總統公布之條文為準)修正國民教育法第十條條文第 十 條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視規模大小,酌設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或教導處、總務處,各置主任一人及職員若干人。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職員由校長遴用,均應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設輔導室或輔導教師。輔導室置主任一人及輔導教師若干人,由校長遴選具有教育熱忱與專業知能教師任之。輔導主任及輔導教師以專任為原則。前項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如下:一、國民小學二十四班以上者,置一人。二、國民中學每校置一人,二十一班以上者,增置一人。前項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施行,於五年內逐年完成設置。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視實際需要另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及義務輔導人員若干人,其班級數達五十五班以上者,應至少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一人。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視實際需要統籌調派之;其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數合計二十校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一校至四十校者,置二人,四十一校以上者以此類推。前二項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設置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視實際需要補助之;其人員之資格、設置、實施方式、期程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設人事及主計單位,學校規模較小者,得由其他機關或學校專任人事及主計人員兼任;其員額編制標準,依有關法令之規定。------------------------------------------------------別太相信新聞記者,他們很多沒那麼專業,輔導人員,社工人員傻傻分不清
gccg wrote:調查結果發現,偏鄉弱勢孩童中,2成3只有一雙鞋,超過4分之1的學童除了學校的制服和運動服之外,擁有的衣服不到5套。 這些我是覺得還好啊,小孩子為什麼要那麼多鞋?還不是穿給大人看的,如果是含拖鞋才一雙那就太超過了衣服5套是指含短袖5套嗎?含夏季衣服5套就少了點,但還能接受吧!若是冬季衣服5套,那還不夠嗎?
我比較好奇的是,這裡有多少人真的去看過偏遠地區的孩子的衣服看過以後,再來說5套少不少吧......而且很多都是夏冬衣服加起來還不到5套勒~就我看過的,很多都是補丁的衣服,還薄....有些還小很多再者,為什麼要說到偏遠地區,因為城鄉差距阿這些地區通常經費有限,發展也不足,工作少,薪水低當然值得去關注,不然要關心那些住豪宅的不成?而且居然還有人說,吃不飽,那父母呢?那裡的孩子很多都是單親,阿不然就是隔代教養怎麼會拿這來說嘴....
gccg wrote:調查結果發現...(恕刪) 小弟以前工作關係,有機會到山區的中小學,那邊的小孩平均身高,可能是原住民蠻多,身高是比較矮,不過體能是比都市的小孩好很多。至於一些物質的東西,當然是比不上都市,不過他們玩的東西都比較偏向戶外活動,反而減少電器用品的汙染。其實看過後深有感覺~生命自然會找出路!!!!
gccg wrote:那拿小朋友的一雙鞋-...(恕刪) 我小時候也是兩雙鞋.現在還是........拖鞋+布鞋....最多三雙+皮鞋衣服..沒算過.但應該沒超過10件吧+學校制服.......庫子又映像都是穿學校藍色短褲或卡其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