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用責任制 其實是很不好的上班工時制 (八點半到九點打卡 不得遲到 否則扣薪)下班責任制 (六點本來就可以下班 不過就是要再多撐個兩三個小時)加班費??補休?? 別傻了......出來工作就是要賺錢 說真的加班本來就應該給錢 不然就補休我覺得勞基法要修改 不給加班費或補休不是只有抓到一次就罰個幾萬 要罰幾十萬 幾百萬才對公司老闆還負責人 要有刑責......
破費阿 wrote:真是非常抱歉我馬上把它正名一下勞痿會勞自宮局...(恕刪) 你是不是vip會員???我才說了一句歪國人都敢罷工就被移文了你說這麼多居然沒被停權這........01的標準真是太公平了
kenyeh99 wrote:你是不是vip會員?...(恕刪) 真是....................被你告密了不過 我的肺腑之言 : (絕無隱字)勞委會的功能目前機近於男性陽萎的現象並不是mobile01移我的文之後就會改變的事實勞工朋友如果再自己不覺醒的話 難道要指望坐在皇宮裏的大爺能佛心大發看到平民百姓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