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人選擇 這 忍一忍
之後就變成了 老闆的利器
加班無薪

幾十年來 薪資也沒調漲
歐洲的國家 & 韓國之前有抗議過 (我們是覺得好笑)
本來薪水是吃月薪的 還學科技產業 也來無薪假
之前有人去勞工局檢舉 加班不給加班費 說該工廠5:30下班 都超時
勞工局人員 只站崗到 5:00 因為自己要下班了 所以沒拍到與蒐證 就結案
十多年薪資沒漲 養孩子壓力很大 都不敢生
大家覺得 責任制 要如何解決 另一方面還可以改善生活
PS:我之前的工作是 傳產 責任制
做完工作不能提早走要等5:00下班 加班沒有加班費 要先打下班卡 再繼續工作

台灣企業在中國 富士康 調薪都已經接近台灣最低生活水平了
勞基法是否要修一修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