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人次搜山51天找不到人,山友兩天卻找到遺體(登山經驗談)


千年之夢 wrote:
2月28日:張博崴打電話給女友表示在山中迷路,家屬當晚報案

3月1ˋ號:救難人員大規模上山救援,連直升機及救難犬均加入搜救行列

3月21號:結速搜救任務,無功而返

4月19日:山友投入搜救行列

4月20日:發現遺體...(恕刪)

不解,3月21號:結速(結束)搜救任務,家屬為何到4月19日才找山友投入搜救?
既然有辦法打電話求救,應該可以靠訊號定位吧?

如果怕沒電,可以先講好每天固定時間開機

可以多撐好幾天吧?
goodversion wrote:
就算他電池也帶夠,但前提是,他必需要醒著的


恩...醒者還不代表能獨自下山,受傷或體力用盡失溫之下,心越來越荒,根本沒有能力下山了


Huipinh wrote:
既然有辦法打電話求救,應該可以靠訊號定位吧?

如果怕沒電,可以先講好每天固定時間開機

可以多撐好幾天吧?


搞不好拿iphone 到後期早沒電了

張母說,她的兒子泳技很好,而手機有IP及TA發話區域,加上訪查山友,綜合各項跡證研判,當時家屬就告訴擔任救難任務總指揮的南投仁愛消防分隊長「一定要往溪谷找人


有點事後諸葛的味道,真那麼神就好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一本書叫"山中最後一季"
真人真事...寫一個美國國家公園"資深"志工(Ranger)於值勤時獨行...失蹤...
國家公園發動大規模搜救...花了快一年一直找不到人
結果兩三年後他的同僚在值勤時無意間發現遺體
就在一處冰橋下面..當初搜救時也找過很多次那地方..但就是沒有找到
如果這件事能國賠
以後政府只要出人力搜救
死亡的都要國賠了,因為搜救不力,延誤救人時機
所以避免賠到脫褲子,以後政府都不要搜救了
A Pink, Hello Venus
回到原文的重點!! 該生是自己一個人登山的
如果是自己一個人登山,登山又屬高危險性的活動

其實國家沒有要求他的父母負擔搜救費用算已經仁至義盡了
而且搜救次數也很頻繁,苛責這些搜救人士對他們一點都不公平

這些搜救人士也是有家庭的,很多搜救山友都是義務的
他們每趟出門都是有風險的
------------------------
至於國賠,現在已經被濫用了
可以去找找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三條

先檢討自己比較重要!!

千年之夢 wrote:
私立中山醫學大學應用...(恕刪)


支持申請國賠

政府居然讓這種無腦的念到大學
真是浪費國家支援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天屎~加百列 wrote:
結果兩三年後他的同僚在值勤時無意間發現遺體
就在一處冰橋下面..當初搜救時也找過很多次那地方..但就是沒有找到...(恕刪)



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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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峽谷分三段落差岩層,黃先生及林先生運用繩索垂降到第一段的落差岩層,再用望眼鏡向下勘查,發現有帳篷睡袋在下方,緊接著與我先生George聯絡,確認與博崴所攜帶的物件其顏色是吻合的;緊接著要下去的第二段岩壁,除落差近五層樓高外,兩側岩璧陡直完全沒有著力點,因此又攀爬回原處,再沿峽谷邊下切到海拔1460公尺處,再運用爬山工具攀爬到海拔約2000公尺處找到了博崴

從張博崴散落在附近的背包、登山鞋,以及他脫掉內衣、褲,躺進睡袋的情形研判,他有可能負傷游入其陳屍處旁的水潭,希望沿溪而下求生,等到發現水潭下方是落差極高的瀑布,再游回時全身濕透又冰冷,才脫去濕衣躲進睡袋取暖。


從其遺體乾黑,而旁邊卻還有已腐壞的食物研判,死因並非餓死,而是失溫、脫水,加上受有內傷所致。

如此時間的推斷(其實直線距離登山口應不遠), 應在三椎山上方迷途後, 一直往下切入山谷至溪流. 所以原先打電話說快到登山口是真的快到了, 只是身陷迷陣中, 非誤入其它稜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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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節錄自黃媽媽的FB

阿諾拍著我的肩很遺憾的說:『張太太,博崴是我參與搜救以來,遇到最奇特的人,他的膽識與毅力超越常人的極限之外,我想不透他如何徒手,能突破那麼多險惡的地勢到達那裏!好可惜!我來晚了,痛失了一位高手。』

博崴落難處,有三十二座瀑布,最高一座五層樓高,水勢磅礡直瀉非常壯觀,地面百處的水塘,兩側岩壁環繞彷彿畫中置身人間仙境般,它是當地原住民的禁區,卻是白姑大山最美的地方。

博崴在二月二十七號的登山告訴爸爸他要入山了,黃先生在四月二十日發現他,也找到他用石子壓著紙條,告訴家人他接著要到天國冒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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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如果小心點...
可惜了一條年輕的生命
雖然是死者

雖然這樣講不厚道

但是還是很想講 " 三好 + 一好"

甚麼樣的父母 就敎出甚麼樣的小孩

父母:都是別人的錯 國賠國賠!!

小孩:不會那麼倒楣 & 自己去登山才能顯示自己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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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小孩要隻身從事危險運動

身為父母不加勸阻

事發後 浪費那麼多社會資源 還肖想申請國賠

是睡醒了沒阿??
剛開始看正想說好可憐
常常有人七天後才找到
後面一看到"國賠"!!!!
喵的列~
單身一人爬山
有那個勇氣就要自己承擔後果啦
還國陪冽
家屬要先賠救難隊的工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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